一、入学条件
京籍: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非京籍: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填报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系统”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联合审核后,持《在京就读证明》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学校联系适龄儿童就读事项;如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到其他镇(街道)的学校就读。
按北京户口对待的非京籍适龄儿童:持有区教委出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二、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31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6月13-14日,小学入学信息审核
7月3日,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
9月1日,小学新生入学
三、证件准备
京籍:
1.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注:今年5月9日开放北京义务教育信息采集系统,北京籍家长按照户口簿、房产证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凭这张表就可以到学校去登记啦!
2.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
注: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情况需提交结婚证和双方户口簿。
3.房屋产权证;
注:房屋产权证署名需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姥姥姥爷、爷爷奶奶。
4.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部分小学要求)
非京籍: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居住证明;
3.暂住证(2017年是否还用暂住证?目前政策还没出台,家长需时时关注教委信息或北京幼升小网);
4.全家户口簿;
5.无人监护证明;
五证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如无完税凭证应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二)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的,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具的房租发票、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2.如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暂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稳定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
2.暂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有效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审核时间: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5月9日至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携带“五证”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初审;证明材料不合格的,适龄儿童应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初审合格的,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联合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四、热门小学推荐
1.城北中心六街小学;
2.昌盛园小学;
3.城北中心三街小学;
4.昌平区实验小学;
5.私立汇佳学校(小学部);
6.南邵中心小学;
7.天通苑小学;
8.中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9.回龙观中心小学;
10.城关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