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您有一票自国外寄来的包裹抵京,运单号为:***********。请您协助提供物品中文品名、物品品牌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办理清关手续,通过邮箱发送至****@dhl.com ,邮件主题请填写运单号+中文姓名,方便查找。证件最好不要加水印,如需加水印,请加“仅限海关商检使用”。负责人:***,电话:(010)*******分机****。个人物品清关政策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物品产生关税以海关税单为准,税金由收发件人自行协商支付。税款由DHL代垫,收取2%手续费,每票最低收费20元。此短信仅为通知使用,请您不要直接回复。 *信息发自DHL公共平台,请勿回复*【中外运-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