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碰到与自己同一个地方的人,你会感到格外的亲切。所以,在孤独的城市,就会有同乡会。
有道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大一的同乡会虽不至于如此夸张,但格外亲切却是实在的。也就是在这次同乡会上,我第一次遇见了你。
很少看言情书,爱情剧的我,竟然能在这里邂逅到缘分。
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的模样——短发及颈,大眼睛上架着一副红色边框的眼镜。有点婴儿肥的脸,可爱到极点。
当时,我正在跟几个老乡吹牛拉关系时,不知道怎么,一眼就瞥到了你。就是这样的惊鸿一瞥。
我向来是个不怎么主动搭理女生的家伙,可偏偏这次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你好。”吐出两个单薄的字后,我就在心里暗骂自己平日犀利的言辞到哪里去了。
谁知你朝我眨了眨眼睛,微微一笑:“你好。”
随后,交谈了几句。问得你的姓名,在哪所学校。我便找了个借口,转身去找一个刚认识的老乡校友,勾肩搭背。其实,是怕你感觉到我专门的接近。
后面,便是大家一起吃饭。
不知是上天的安排,还是奇葩的巧合。我坐在男生半圈的开头,你坐在女生半圈的后尾,我们就这样挨到一起了。
这顿饭,是我在武汉聚会头一次吃的格外开心的饭。
饭后,带着微醺的醉意回到宿舍。坐在椅子上,发呆傻笑。
帅哥室友是襄阳人,名中有个贤字,我们叫他阿贤。土豪室友是武汉本地人,名中有个煜字,我们叫他阿煜。
他们两个发现我的不正常,从床上翻起来:“发春?”
我望着他们很严肃的来了句:阿贤啊,阿煜啊,哥们可能喜欢上一个女的了。
阿贤问谁啊。阿煜却说那就追咯!
对,追咯!
追咯!
那天晚上,那个星期,脑子里充塞的就是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