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区部分路段非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停车的通告更新时间:2017-03-21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着力解决因车辆快速增长所带来的通行不畅、乱停乱放问题,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对全市主要路段的交通流量、人口密度、道路通行现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测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3月21日起,禁止在以下路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停放机动车辆:
南山地区:光宇路、南红旗路、北红旗路、跃进路、南山路、铁西路。
工农地区:育才路、学府路、东解放路、东解放路二、三、四、五道街、西解放路、站前路、工交路、工农路、财富路、昌盛路。
向阳地区:天桥路、天祥路、南翼路、煤建路、光明路、煤城路、向阳路、红军路、邮政路、九马路、七马路、二马路、一马路、友谊路、公园街、新兴路。
东山地区:东山路、东岗路。
对随意停放车辆的,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放地点。
特此通告。
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着力解决因车辆快速增长所带来的通行不畅、乱停乱放问题,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对全市主要路段的交通流量、人口密度、道路通行现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测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3月21日起,禁止在以下路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停放机动车辆:
南山地区:光宇路、南红旗路、北红旗路、跃进路、南山路、铁西路。
工农地区:育才路、学府路、东解放路、东解放路二、三、四、五道街、西解放路、站前路、工交路、工农路、财富路、昌盛路。
向阳地区:天桥路、天祥路、南翼路、煤建路、光明路、煤城路、向阳路、红军路、邮政路、九马路、七马路、二马路、一马路、友谊路、公园街、新兴路。
东山地区:东山路、东岗路。
对随意停放车辆的,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放地点。
特此通告。
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