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青大办字〔2017〕3 号
关于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
排,现将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清明节:4 月2 日(星期日)至4 月4 日(星期二)放假,
共3 天。4 月1 日(星期六)上班。
2.劳动节:5 月1 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 天。
二、作息时间调整
从5 月1 日起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下午为14:00-17:30。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作
— 2 —
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
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
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年3 月22 日
青大办字〔2017〕3 号
关于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
排,现将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清明节:4 月2 日(星期日)至4 月4 日(星期二)放假,
共3 天。4 月1 日(星期六)上班。
2.劳动节:5 月1 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 天。
二、作息时间调整
从5 月1 日起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下午为14:00-17:30。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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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
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
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年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