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地皮是业主出钱买的,已经折合在房价里了。业主的大门地皮,开发商不经业主统一怎么就建成门面房了?规划局住建局怎么不管?规划局放话,上过规委会。你们几位领导不和业主协商就把业主买的地皮规给开发商了。你们哪来的权利?大门占用了消防通道难道就变得合乎规划了?一旦出现火灾烧死人,你们几个就推脱干净了吗?
大家都知道禹州门面房一间一百多万元,两间门面房近三百万元呀,不经业主同意把业主买的的地皮私自送给开发商改变用途建成门面房,不得不让人怀疑里面存在行贿受贿的非法勾当,一句“上过规委会”,掩盖不住你们私底下做了什么!
怡和郡业主们,团结起来,伸张自己的权利!告倒那些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