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我本科时期蹉跎在盗版网络小说的日子,那可不是哥吹牛,你作者写了两年几百万字的小说,在下三四天给你轻松弄完,还不耽搁上课写作业。不过,必须这样看:不喜的章节直接pass,按照章节标题吸引人的程度挑着看,遇见不明白的地方回头找着看,失去耐心就直接跳到大结局。如此读下来,和人聊起小说他都得信我通读过,必须的!只有俺自个儿知道咋回事,哈哈哈。所以,如果我当初如果没有把光阴浪费在网文上面,而是用同样的方法论去攻克二十四史,大学毕业我也能“通读三四遍”,也能如骄傲的大公鸡一般昂首阔步,逢人就炫耀自己漂亮的尾羽,每根亮闪闪的羽毛上都写满“我通读二十四史三四遍”,让世上的渣渣们都羞愧于自己不学无术,疏于简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