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博鳌亚洲论坛于23日开幕当天,正式发布以“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为主题的《2017互联网金融报告》。其中,除了重点关注金融科技(Fintech)助力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外,更是首次提出“科技监管”概念。
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重心,一定是基于“普惠初衷”,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率提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博鳌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对于提升质量、效率,无疑有巨大的作用,但是不能忽视它带来的影响。在科技金融的引领下,整个金融的资金流量流速有显著的改变和提升。而一旦处理不好,它所带来的损失也是瞬间的。就是资金来得快,损失得同样也快。”
所以,《报告》基于形势需要首次提出要强化“科技监管”。
毫无疑问,“科技监管”是互联网金融2.0背景下的重大监管创新。过去几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只是基于互联网渠道的商业模式创新,即互联网金融1.0版本。而金融科技(Fintech)近年以来的持续创新突破,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等全面深入应用于金融体系之中,这些都给金融体系带来深刻变革,即互联网金融2.0版本。
金融科技重塑了这个时代,监管则必须适应时代。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经不仅是针对机构、市场和产品的监管,更重要还有对技术的监管,需要强化应用监管科技(RegTech),来提升监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
互联网金融的“科技监管”时代,主要有两个着力点:
一是Fintech公司的技术输出
同样在本月举行的全球最大规模Fintech盛会——朗迪峰会上,峰会主席Peter Renton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大数据领先美国。在缺乏征信数据的背景下,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必须利用多渠道的数据建立大数据模型,并运用大数据进行反欺诈,从而在技术上要领先于它的美国同行。”
同时,Fintech公司开始把自己的网络借贷技术(信用评分、反欺诈、催收、发行、数据与分析)向外输出,借助社会分工、相互协作,监管部门将能获得更充分、更可靠的技术和数据资源。
二是中国版“监管沙盒”机制的引入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在金融监管层面,最核心的原则是监管一致性原则,同时要有一个宽松的‘沙盒’系统,允许试错。”
“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从而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未来,可以考虑可以先吸收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监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等具体措施,从单个金融科技创新开始进行先行试用,再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完整的“监管沙盒”体系。
在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环境下,监管机构仍将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而且保持监管的一致性和穿透性,特别是覆盖众多行业的大资管产品,坚守风险防范的底线。天峰公司持续关注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创新的最新动向,长期着眼于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的持续提升,紧跟监管节奏,以规范促创新,力促业务合规创新发展。
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重心,一定是基于“普惠初衷”,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率提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博鳌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对于提升质量、效率,无疑有巨大的作用,但是不能忽视它带来的影响。在科技金融的引领下,整个金融的资金流量流速有显著的改变和提升。而一旦处理不好,它所带来的损失也是瞬间的。就是资金来得快,损失得同样也快。”
所以,《报告》基于形势需要首次提出要强化“科技监管”。
毫无疑问,“科技监管”是互联网金融2.0背景下的重大监管创新。过去几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只是基于互联网渠道的商业模式创新,即互联网金融1.0版本。而金融科技(Fintech)近年以来的持续创新突破,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等全面深入应用于金融体系之中,这些都给金融体系带来深刻变革,即互联网金融2.0版本。
金融科技重塑了这个时代,监管则必须适应时代。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经不仅是针对机构、市场和产品的监管,更重要还有对技术的监管,需要强化应用监管科技(RegTech),来提升监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
互联网金融的“科技监管”时代,主要有两个着力点:
一是Fintech公司的技术输出
同样在本月举行的全球最大规模Fintech盛会——朗迪峰会上,峰会主席Peter Renton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大数据领先美国。在缺乏征信数据的背景下,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必须利用多渠道的数据建立大数据模型,并运用大数据进行反欺诈,从而在技术上要领先于它的美国同行。”
同时,Fintech公司开始把自己的网络借贷技术(信用评分、反欺诈、催收、发行、数据与分析)向外输出,借助社会分工、相互协作,监管部门将能获得更充分、更可靠的技术和数据资源。
二是中国版“监管沙盒”机制的引入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在金融监管层面,最核心的原则是监管一致性原则,同时要有一个宽松的‘沙盒’系统,允许试错。”
“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从而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未来,可以考虑可以先吸收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监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等具体措施,从单个金融科技创新开始进行先行试用,再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完整的“监管沙盒”体系。
在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环境下,监管机构仍将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而且保持监管的一致性和穿透性,特别是覆盖众多行业的大资管产品,坚守风险防范的底线。天峰公司持续关注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创新的最新动向,长期着眼于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的持续提升,紧跟监管节奏,以规范促创新,力促业务合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