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禹州购买一套商品房,付房款时有一笔名为服务代理费,开发商说是代收用于办理房产证,金额总房价1%的,因为初次购房,所有手续都是在置业顾问和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要求下办理。付过房款后仔细查询该笔费用并未正式票据,经访业主信访,房管中心解释说该笔收费依据是豫政【2008】52号第四项第二条,但该条显示为房屋买卖代理费,才得知我们在购房办理签字手续时在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误签了一张名为委托书,内容为委托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买卖事宜,因委托书为在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诱导下签订,也未解释所签文件,业主当时并未发觉此事,后来查票据只发现该笔收费未正式票据,业主信访后房管中心郝主任解释说该笔费用于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发放,业主更发觉该笔费用收取不合理,不透明,紧接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该笔费用是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取,并为业主提供代理服务,因以前工作存在失误,未向业主告知相关情况,自2017年3月20日起业主可自行选择办理,也可选择从诚公司代理的服务。
从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业主可明显看出此前其工作漏洞:业主此前未能自由选择代理服务,纯属被代理,虽有委托书,但委托书是在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诱导下签订,也不知道委托代理事项。
此外,委托书漏洞百出,更显示出房管中心与我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中的关系不一般:委托书为一张纸,仅说明委托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买卖事宜,委托书当事人是业主与众诚经纪公司,但签订时众诚经纪公司并没有工作人员出现,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欺骗业主签订空白协议,此事广大业主全可做证,全款购房者也被欺骗签订了协议,该委托书极为简陋,只有一张纸,既无约定委托众诚经纪公司具体服务事项和细节,也没有约定委托服务收费标准,房管中心竟按总房价1%收取服务费,收费依据什么标准,按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众诚只是做了七项登记,竟然收费为总房价1%,平均四千至五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竟然无耻写到得到了物有所值的服务。
既然是合法正常收费,为什么声明中说2017年3月20日起业主可自由选择是否选择代理公司,是否选择众诚经纪公司,以前工作中的漏洞就此为止了?我们广大业主将维护自己的利益,此事不会就此为止,你的收费标准凭什么就是总房价1%,七项登记成本有多大,房管中心郝主任说房管中心五百多号职工无财政支持,该笔费用于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发放,后来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此笔费用为众诚经纪公司收取,但是开发商代交的该笔费用收据显示为房管中心收取,该笔费用无正式收据,请公布此事是怎么回事,[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从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业主可明显看出此前其工作漏洞:业主此前未能自由选择代理服务,纯属被代理,虽有委托书,但委托书是在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诱导下签订,也不知道委托代理事项。
此外,委托书漏洞百出,更显示出房管中心与我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中的关系不一般:委托书为一张纸,仅说明委托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买卖事宜,委托书当事人是业主与众诚经纪公司,但签订时众诚经纪公司并没有工作人员出现,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欺骗业主签订空白协议,此事广大业主全可做证,全款购房者也被欺骗签订了协议,该委托书极为简陋,只有一张纸,既无约定委托众诚经纪公司具体服务事项和细节,也没有约定委托服务收费标准,房管中心竟按总房价1%收取服务费,收费依据什么标准,按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众诚只是做了七项登记,竟然收费为总房价1%,平均四千至五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竟然无耻写到得到了物有所值的服务。
既然是合法正常收费,为什么声明中说2017年3月20日起业主可自由选择是否选择代理公司,是否选择众诚经纪公司,以前工作中的漏洞就此为止了?我们广大业主将维护自己的利益,此事不会就此为止,你的收费标准凭什么就是总房价1%,七项登记成本有多大,房管中心郝主任说房管中心五百多号职工无财政支持,该笔费用于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发放,后来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声明此笔费用为众诚经纪公司收取,但是开发商代交的该笔费用收据显示为房管中心收取,该笔费用无正式收据,请公布此事是怎么回事,[图片][图片][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