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以来有人不断翻出对于于欢家不利的言论,相信更多的事实最高检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不是颠倒黑白,故意抹黑的人,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坚持和等待;
2、近期内主要的言论有:法官无罪→警察做法正当→要债天经地义→要债的是受害者,这么一条主线,企图使用“法律”和“理性”来说服他人,吧吃瓜群众当傻子耍;
3、不断有人将以上言论的帖子顶在头条位置,或者是显著位置,为的是引导舆论,对于此类帖子,建议网民不做回复,不要搭理,你的气愤和回复正中他人吓坏;
4、我们梳理一下,从法律上说欠债的于欢的母亲,不关于欢的事情,对于欢的控制已经触犯法律,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去找欠债的人理论(注意不是欺侮)可以,不要拉进无关人等;就是这么明显的正当防卫,你竟然跟我讲法律上没有“正在进行损害”,请哪一个专家出来说一下,我都敢删他的嘴,老妈欠债,绑架儿子,已经彻底违法!判案法官无德无能!
5、警察再通缉犯面前打哈哈,未按照法律程序对双方进行咨询,取证,化解矛盾已经违法,特别是于欢作为债务的第三方不是当事人!于欢是被警察逼疯的不是黑社会,所以如果再说警察无罪,那是自己打脸!
6、法律是保护人的,不是保护暴力的额,如果说一年120%的高利贷算是“要债”,请重新看一下《白毛女》,我很明白的告诉那些洗白的人,你们所有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暂时只说这么多,看看这个帖子多久被删,请各位截图为证!
2、近期内主要的言论有:法官无罪→警察做法正当→要债天经地义→要债的是受害者,这么一条主线,企图使用“法律”和“理性”来说服他人,吧吃瓜群众当傻子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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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警察再通缉犯面前打哈哈,未按照法律程序对双方进行咨询,取证,化解矛盾已经违法,特别是于欢作为债务的第三方不是当事人!于欢是被警察逼疯的不是黑社会,所以如果再说警察无罪,那是自己打脸!
6、法律是保护人的,不是保护暴力的额,如果说一年120%的高利贷算是“要债”,请重新看一下《白毛女》,我很明白的告诉那些洗白的人,你们所有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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