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节目组尊敬的领导、编辑、记者:
昨天,我们向国家信访网投诉,内容如下:
请求纠正孟津县信访局的违法行为和官僚作风
国家信访局尊敬的领导:
去年6月7日,我们通过国家信访网反映“镇政府言而无信不作为,支持副村长违法侵权”的问题并请求不要转镇政府处理。此后,该案成为国家、河南省、洛阳市信访局的督办案件。
12月23日,孟津县信访局在省信访网发布答复意见,我们不服(认为孟津县信访局的处理存在违反《信访条例》第23条、第34条、第28条的行为,并且误用法律。)要求复查。然而,孟津县信访局至今不给我们“书面答复意见”,致我们无法提请复查,这是违反《信访条例》第32条的行为,也侵害了我们请求复查的权利。
此后,在我们接连通过省网、国网向县信访局索要书面答复意见的同时,反复说明副村长抢走我们财物(包括证据)致我们无法提起诉讼的事实。然而,孟津县信访局仍不追究副村长抢走我们财物的行为,坚持不受理,让我们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这不是不讲道理吗?
孟津县信访局庇护着“镇政府言而无信不作为,支持副村长违法侵权”的行为。
请求为民做主,转相关部门查明事实,纠正孟津县信访局不给我们“书面答复意见”的违法行为和“不讲道理”的官僚作风。加力督办,使本案公正解决。
请不要转孟津县信访局处理。
经过受理审查,国家信访局已于当日将此案转交河南省信访局。由于此案久拖不决,案情复杂,为使公正处理,特请求国家媒体监督,请关注,请记者调查。
谢谢!
联系方法见注册电话
2017年3月28日
昨天,我们向国家信访网投诉,内容如下:
请求纠正孟津县信访局的违法行为和官僚作风
国家信访局尊敬的领导:
去年6月7日,我们通过国家信访网反映“镇政府言而无信不作为,支持副村长违法侵权”的问题并请求不要转镇政府处理。此后,该案成为国家、河南省、洛阳市信访局的督办案件。
12月23日,孟津县信访局在省信访网发布答复意见,我们不服(认为孟津县信访局的处理存在违反《信访条例》第23条、第34条、第28条的行为,并且误用法律。)要求复查。然而,孟津县信访局至今不给我们“书面答复意见”,致我们无法提请复查,这是违反《信访条例》第32条的行为,也侵害了我们请求复查的权利。
此后,在我们接连通过省网、国网向县信访局索要书面答复意见的同时,反复说明副村长抢走我们财物(包括证据)致我们无法提起诉讼的事实。然而,孟津县信访局仍不追究副村长抢走我们财物的行为,坚持不受理,让我们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这不是不讲道理吗?
孟津县信访局庇护着“镇政府言而无信不作为,支持副村长违法侵权”的行为。
请求为民做主,转相关部门查明事实,纠正孟津县信访局不给我们“书面答复意见”的违法行为和“不讲道理”的官僚作风。加力督办,使本案公正解决。
请不要转孟津县信访局处理。
经过受理审查,国家信访局已于当日将此案转交河南省信访局。由于此案久拖不决,案情复杂,为使公正处理,特请求国家媒体监督,请关注,请记者调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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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