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车管所吧 关注:424贴子:1,622
  • 0回复贴,共1

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4月1日起执行新价 每平米28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解决城区制药、纺织、车间生产用气需求,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济宁城区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按法定建筑面积销售价格,每平方米28元。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非居民用气出厂价格158元/吨、销售价格180元/吨,高温水出厂价格53.58元/吉焦、销售价格62.50元/吉焦,按法定建筑面积销售价格28元/平方米。以上价格均为基准价格,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10%、下浮不限,提倡双方在允许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结算价格。“目前城区只有高新区部分企业需求夏季供热,主要是生产时所需。”东郊热电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纺织企业车间温度必须达到40度左右恒温生产,才可以保障产品质量;建筑工地所需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等产品,需要在高温下才可以快速凝固,以便更快投入市场。“城区目前只有高新区供热企业处于运转状态,其他供热企业均已停产检修。”东郊热电厂的孙主任说,由于夏季不需要向居民供热,所以炉子运转相应减少,一半运转一半进行检修,以便保障冬季供热。
  此外,《关于调整济宁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08〕130号)、《关于制定2011年采暖期城区高温水非居民供热临时价格的通知》(济价格字〔2011〕142号)自下月起废止。兖州区非居民供热价格暂按现行管理体制授权兖州区管理。收起全文d


1楼2017-03-28 13: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