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 受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由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7-0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
2.2 规模: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团山子村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1317590元;
2.6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6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2014.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15年度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另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宏信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开标地点: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1514463****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 系 人:张*
电 话:0434-511****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网
1.1 受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由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7-0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
2.2 规模: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团山子村光伏发电项目;
2.3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1317590元;
2.6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6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2014.1.1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15年度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另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宏信公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开标地点: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1514463****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 系 人:张*
电 话:0434-511****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