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先介绍一下,一家投资公司(以下统称A公司)与当地ZF签约,ZF授权A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B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与A公司签署260.2亩土地转让协议,土地单价为17.5万/亩,共计4553.5万元。而A公司获得土地单价为22.3万/亩。就土地转让事宜已经形成亏损1267.5万元。
因政策变动,ZF推翻与A公司的土地一级开发协议,造成A公司已签约的土地转让协议失效,形成亏损。
B公司与A公司合同约定的4553.5万元,已缴纳2302.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欠款2251万元不予缴纳,并致函至A公司,主张A公司土地转让协议违约责任。
现该笔欠款有哪几种方式追偿,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因政策变动,ZF推翻与A公司的土地一级开发协议,造成A公司已签约的土地转让协议失效,形成亏损。
B公司与A公司合同约定的4553.5万元,已缴纳2302.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时限缴纳),欠款2251万元不予缴纳,并致函至A公司,主张A公司土地转让协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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