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陕南香饭店门口、财政局门口、南门口信合门口、仓圣酒店门口等划定的停车位上,店商为了显露自己门面,给停车位上焊接了阻挡停车的立柱,交警天天上下巡逻,都知道给边上停的车辆贴罚单,为什么不组织取缔停车位上的立柱呢?你们划定的停车位可以让店商胡乱焊接东西吗?你们划停车位算执法吧?难道就可以让店商随便扰乱执法?或者说交警的存在只是为了罚款?不需要管理交通问题? 再者: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洛南交通问题,车位是前几年规划的,而近几年洛南在县上各位能干的领导的正确带领下经济发展迅速,群众购买车辆数量增加,但是车位仍然没增加,根本达不到正常比例,造成群众有车没地方停的严重问题。请求哪位为民办事的好官,好好治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