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67.05公顷以内,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66.6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69%;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400.4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3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7.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8%;住宅用地350.95公顷,占30.08%;工矿仓储用地262.07公顷,占22.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3.81公顷,占16.61%;交通运输用地220.80公顷,占18.92%;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41.63公顷,占3.5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长安区供地191.21公顷,桥西区供地169.06公顷,裕华区供地195.37公顷,新华区供地106.53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地290.34公顷,井陉矿区供地214.54公顷。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67.05公顷以内,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66.6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69%;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400.4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3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7.7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8%;住宅用地350.95公顷,占30.08%;工矿仓储用地262.07公顷,占22.4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3.81公顷,占16.61%;交通运输用地220.80公顷,占18.92%;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41.63公顷,占3.5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长安区供地191.21公顷,桥西区供地169.06公顷,裕华区供地195.37公顷,新华区供地106.53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地290.34公顷,井陉矿区供地214.54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