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盗抢电动车案件高发,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最大限度的遏制盗抢,购销盗抢电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禹州市公安局决定开展打击电动车违法犯罪的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发现电动车被盗抢的,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警方提供被盗抢车辆的合法证明材料。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电动车进行盗抢涉案嫌疑排查。对涉案的电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扣押。电动车使用人应当携带车辆相关合法证明材料,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盗抢车辆涉案嫌疑排查。
三、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安装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积极参与构建电动车“盗抢易追回,丢失有赔付,”的综合打防工作体系。安装防盗装置,以便公安联动侦破盗车案件。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举报盗抢、购销盗抢电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与以奖励。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禹州市公安局
一、发现电动车被盗抢的,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警方提供被盗抢车辆的合法证明材料。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电动车进行盗抢涉案嫌疑排查。对涉案的电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扣押。电动车使用人应当携带车辆相关合法证明材料,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盗抢车辆涉案嫌疑排查。
三、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安装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积极参与构建电动车“盗抢易追回,丢失有赔付,”的综合打防工作体系。安装防盗装置,以便公安联动侦破盗车案件。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举报盗抢、购销盗抢电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与以奖励。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禹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