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13时50分许,宝鸡市海景出租车公司的欧阳某某驾驶陕CT9636小型出租车,在宝鸡市高新路和和谐路火车南站地下停车场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沿人行横道线由北向南行走的樊先生相撞,造成樊先生受伤。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欧阳某某负全部责任,樊先生无责。樊先生由其二弟陪同在宝鸡市高新医院住院治疗8天,脱离危险后转回西安市继续治疗30天。
欧阳某某所在的海景出租车公司为他所驾驶在陕CT9636出租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人保)投保商业全险。
在樊先生二弟和宝鸡人保协商保险赔付的时候,宝鸡人保的调解员王冬梅、赵颖惠、郭庆霞三位调解员坚持认为:1、受害人(樊先生,下同)是国家公务员,因为政府不扣其工资,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误工费;2、受害人住院期间(在宝鸡住院的8天)的伙食费按照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护理人员(樊先生二弟,下同)的伙食不予补助;3、护理人员误工补助在由护理人员所在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司扣除其他相关应扣除部分的证明以后按每天83.5元补助;4、护理人员在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只报销在宝鸡市的公交车票,来往西安和宝鸡的火车票不予报销。5、除上述之外,没有别的赔偿。
欧阳某某所在的海景出租车公司为他所驾驶在陕CT9636出租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人保)投保商业全险。
在樊先生二弟和宝鸡人保协商保险赔付的时候,宝鸡人保的调解员王冬梅、赵颖惠、郭庆霞三位调解员坚持认为:1、受害人(樊先生,下同)是国家公务员,因为政府不扣其工资,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误工费;2、受害人住院期间(在宝鸡住院的8天)的伙食费按照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护理人员(樊先生二弟,下同)的伙食不予补助;3、护理人员误工补助在由护理人员所在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的工资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公司扣除其他相关应扣除部分的证明以后按每天83.5元补助;4、护理人员在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只报销在宝鸡市的公交车票,来往西安和宝鸡的火车票不予报销。5、除上述之外,没有别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