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吧 关注:57,734贴子:1,280,732
  • 24回复贴,共1

【互动讨论】请教下,如果今年动迁,会影响第六批申请吗?谢谢啦!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刚居委会打电话给我,说我家要动迁,15号带好户口本去一次,这个影响申请房子吗?谢谢啦!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4-12 16:53回复
    顶一下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4-12 16:58
    回复
      放弃6P吧,动迁肯定比经济房好


      IP属地:上海3楼2017-04-12 17:45
      回复
        楼主哪个区的?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4-12 18:24
        收起回复
          动迁就不用申请经适房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4-12 18:25
          回复
            应该是虹口川北动迁吧。基本上现在都是一证一套其实看自己博弈了,你家如果符合人均22的标准,就看这个突破一证一套限制就要申请,申请就查你外面是否有房。如果没房也要看动迁组商议结果,这个就是利弊。如果你申请经适房 ,虽然有经适房优先申请标准,但是基本谈的余地可小了。貌似其他区动迁听说,如果达到困难标准,给你选两套房子不过不可选就近房源,或者本来一套二居室现在一套三居室等等。具体还是和你家里人商议结果
            (一)产权调换房屋的购买实行“一证一套”。
            1、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认定为居住困难的,可按证购买的一套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和面积,以居住困难人员人均22平方米为标准,在可供产权调换房屋中以相近的房型和面积进行选购。
            2、被征收房屋处无居住困难人员的,可按证购买的一套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和面积,以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在可供产权调换房屋中以相近的房型和面积进行选购。
            (二)购买产权调换房屋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款(含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三)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四)实行“先签约、先选择、先购买”,购完为止。
            (五)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确因居住困难需突破“一证一套”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须接受他处住房情况的核查。
            居住困难人员的核查认定结果须在基地公示栏公示三天,无他人提出异议的,可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型和面积,以居住困难人员人均22平方米为标准,在可供产权调换房屋中以相近的房型和面积进行选购。选购结果须由区旧改指挥部、街道分指挥部及本基地负责人三人领导小组同意,并经居民评议监督小组批准,且在基地公示栏公示三天后方可实施;如有异议,经查实,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选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居住困难人员的认定时点为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七)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八)就近地段房源每证仅可选购一套。被征收户、公有房屋承租户居住困难的,不得购买就近地段房源。
            (九)其他特殊情况按本条第(五)项的流程处理。


            IP属地:上海8楼2017-04-12 20:57
            收起回复
              八、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32街坊)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确定后,对按规定条件和计算标准折算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征收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房屋,在折算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时,应将居住部分的货币补偿款和非居住部分的货币补偿款合并计算。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本地块的折算单价为17,000元/㎡。
              居住困难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向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状况核查且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核查、认定和公示。
              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居住困难户折算公式,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15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对没有可比性的特殊居住困难户,由被征收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会同第三方公信人士、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居住困难户的房屋征收补偿所得包括保障补贴,按照《细则》规定,属于被征收人所有,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9楼2017-04-12 21:01
              收起回复
                多拿一套是一套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7-04-12 21:31
                回复
                  lz是北外滩哪个街坊的?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4-12 22:27
                  收起回复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7-04-12 22:30
                    回复
                      有动迁当然动迁好了,要什么经适房。。。


                      IP属地:上海13楼2017-04-12 23:07
                      回复
                        动迁和申请经适房不一样 不能看规定办事 动迁主导权在自己手里 申请经适房主动权不在自己手里 当然也不能狮子大开口 只要适可而止 最后都会放水 不放水就别动了 参看黄埔董家渡 和大兴街


                        IP属地:上海14楼2017-04-13 12:30
                        回复
                          现在动迁,千万不要做钉子户,最后给你的都是别人挑下的房子了。我静安区的邻居,最后钱一分不多,法院直接出强迁公告去奉贤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4-14 06:43
                          收起回复
                            好吧,谢谢你啦,反正动迁的话经适房是肯定不能申请了。。。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7-04-16 22: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