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鹤壁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疗事故
——草菅人命
我叫,已婚。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我也如愿的怀上了。可准妈妈的喜悦只停留了1个多月便被鹤壁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给结束了这一切。
2016年9月份已孕,近日身体出现不规则的少量出血,前往鹤壁市人民医院检查、抽血、尿检、彩超,最终医院告诉我是宫外孕,并当日让我立刻手术,如果不立即手术危及生命。当天下午16点30分入院,夜里22点开始了宫外孕手术。可手术当中主治医生陈茹及刘医生告诉我的家属,说手术中发现是黄体破裂引起的出血,至于怀孕一事也可能是流掉了,没有发现,手术很成功,恢复几天就没事了。可当准备出院时复查血检,HCG值又增长了许多,这就意味着手术失败,且出血日渐增多。术后发现HCG增长又让我服用了大量的米非司酮,可几天不见好转,这时也该出院了,医院告诉我,这种情况孕值增长,他们没有发现孕囊,要不然让我用化疗针。当时我一听就晕了,小小的怀孕怎么就让化疗呢?医生告诉我这种情况检查不出来孕囊在哪里,只有全部杀死体内的一切活性细胞。我不同意化疗,刘、陈分别劝说,如不用化疗就二次手术。我当时说二次手术可以,但现诊断结果到底是咋回事,确诊没有,不是说宫外孕吗?当我问到此事医生也说不清楚咋回事,吱吱唔唔说仍然考虑宫外孕,要二次手术。
这种荒唐的治疗,拿我当试验,我坚决不同意,关键到最后都没有诊断到底宫外孕还是宫内孕。连夜我和家人坚持转院,深夜12:30分妇产科刘医生及陈茹一再劝说让我再抽血检查一次,彩超一次,家属坚决不同意,连续抽血使我已体力不足,脸色苍白。医院说抽了血我们再给你化验一次,到天亮你到郑大一附院就可以用了,结果都一样,可彩超仍没有检查出任何结果。
次日到郑大一附院检查一出是宫角孕,当时鹤壁人民医院的刘医生在郑州学习,结果出来我告诉了刘医生,其实当时我有责怪他们的意思,所以才说郑州的结果是宫角妊娠,你们怎么没有检查出来呢?刘哑口无言。后来陈茹又打电话询问,我如实说出了郑州的诊断结果,可没有想到他们给我补开的出院证明却写着我告诉他们的结果。事后我找到陈茹要说法,陈茹也承认了是听我说的并非鹤壁医院的诊断。
无奈,我已经错过了最好观察期,非但孩子没有保住,又二次的做了手术,短短的半月里,药物量过大肝受损严重,抽血、失血造成血克减少,身体极度危弱,术中宫角切除,今后无法正常生育。
以上经过,医院应承担以下责任:
1、医院多次彩超未检查出孕囊,医生盲目手术,造成胎儿不保,切除部分生育器官,今后不能正常生育,属医疗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20万元。
2、鹤壁市人民医院盗用患者通话内容为其诊断结果并附在病历,性质恶劣,应吊销行医执照。
3、医院应承担两次手术费4万元。
4、补偿误工费、伙食费、陪护费5万元。
5、事后本人去医院讨说法,科室主任态度恶劣,扬言随便告,要当面道歉并院内处分。
6、术中各项签字非属实,存在欺瞒,要严查并追究责任。
要求各级部门严查、督办,还我孩子,还我健康身体,还鹤壁人民一个放心医院。
控告人:
2017年3月29日
——草菅人命
我叫,已婚。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我也如愿的怀上了。可准妈妈的喜悦只停留了1个多月便被鹤壁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给结束了这一切。
2016年9月份已孕,近日身体出现不规则的少量出血,前往鹤壁市人民医院检查、抽血、尿检、彩超,最终医院告诉我是宫外孕,并当日让我立刻手术,如果不立即手术危及生命。当天下午16点30分入院,夜里22点开始了宫外孕手术。可手术当中主治医生陈茹及刘医生告诉我的家属,说手术中发现是黄体破裂引起的出血,至于怀孕一事也可能是流掉了,没有发现,手术很成功,恢复几天就没事了。可当准备出院时复查血检,HCG值又增长了许多,这就意味着手术失败,且出血日渐增多。术后发现HCG增长又让我服用了大量的米非司酮,可几天不见好转,这时也该出院了,医院告诉我,这种情况孕值增长,他们没有发现孕囊,要不然让我用化疗针。当时我一听就晕了,小小的怀孕怎么就让化疗呢?医生告诉我这种情况检查不出来孕囊在哪里,只有全部杀死体内的一切活性细胞。我不同意化疗,刘、陈分别劝说,如不用化疗就二次手术。我当时说二次手术可以,但现诊断结果到底是咋回事,确诊没有,不是说宫外孕吗?当我问到此事医生也说不清楚咋回事,吱吱唔唔说仍然考虑宫外孕,要二次手术。
这种荒唐的治疗,拿我当试验,我坚决不同意,关键到最后都没有诊断到底宫外孕还是宫内孕。连夜我和家人坚持转院,深夜12:30分妇产科刘医生及陈茹一再劝说让我再抽血检查一次,彩超一次,家属坚决不同意,连续抽血使我已体力不足,脸色苍白。医院说抽了血我们再给你化验一次,到天亮你到郑大一附院就可以用了,结果都一样,可彩超仍没有检查出任何结果。
次日到郑大一附院检查一出是宫角孕,当时鹤壁人民医院的刘医生在郑州学习,结果出来我告诉了刘医生,其实当时我有责怪他们的意思,所以才说郑州的结果是宫角妊娠,你们怎么没有检查出来呢?刘哑口无言。后来陈茹又打电话询问,我如实说出了郑州的诊断结果,可没有想到他们给我补开的出院证明却写着我告诉他们的结果。事后我找到陈茹要说法,陈茹也承认了是听我说的并非鹤壁医院的诊断。
无奈,我已经错过了最好观察期,非但孩子没有保住,又二次的做了手术,短短的半月里,药物量过大肝受损严重,抽血、失血造成血克减少,身体极度危弱,术中宫角切除,今后无法正常生育。
以上经过,医院应承担以下责任:
1、医院多次彩超未检查出孕囊,医生盲目手术,造成胎儿不保,切除部分生育器官,今后不能正常生育,属医疗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20万元。
2、鹤壁市人民医院盗用患者通话内容为其诊断结果并附在病历,性质恶劣,应吊销行医执照。
3、医院应承担两次手术费4万元。
4、补偿误工费、伙食费、陪护费5万元。
5、事后本人去医院讨说法,科室主任态度恶劣,扬言随便告,要当面道歉并院内处分。
6、术中各项签字非属实,存在欺瞒,要严查并追究责任。
要求各级部门严查、督办,还我孩子,还我健康身体,还鹤壁人民一个放心医院。
控告人: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