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公主殿下
亚瑟王治下的不列颠极为安稳,至今已二十余年。最初几年倒还是征战不断,百姓过得有些凄苦。但随着最后几场艺术般的大战役的结束,不列颠雄狮般的地位便再无人敢挑战。休养生息之后,整个国家呈现出殷富之态,随之而来的就是多样的休闲娱乐。其中最普遍的就是泡酒馆——大大小小的酒馆开遍全国,各式各样的人聚在一起,谈论着趣闻轶事。听着笑着闹着,直到夜风吹凉了他们醉酒通红的脸庞,一个个才摇晃着回家,把今天听到的故事在床头告诉自家老婆,方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在一个乡村的小酒馆里,正是这样一群可爱的百姓。他们围着一个行脚的老商人,央他讲个故事。那商人禁不住,把酒杯一放,也就允了他们。人们——大多是附近的农民——用布满老茧的手拍着桌子,喊道:
“讲个亚瑟王屠龙的故事吧!”
“石中剑!石中剑的故事!”
“当然是讲伟大的十二次战役了!”
而更多更响亮的声音盖过了这些:“讲公主殿下!公主殿下和洛先生的故事!”
嘈杂的声音顿时小了下来,仿佛达成了共识。老商人满意地抿了一口麦酒,开口道:“好,还算有些见识,我就来给你们讲讲公主殿下的传奇故事。
“当年桂尼薇儿皇后怀上了公主,这可把亚瑟王高兴坏了,一向勤于政务的他立马举行了一场三天三夜的庆祝,并在最后一个晚上宣布要陪皇后出去散散心,直接把政务丢给了摩根殿下——嘿,别看现在殿下她地位尊贵,当时她可是有许多不好的传闻——圆桌骑士们都惊呆了,高文骑士当场就跳起来了——跳得贼高,据说和站在台上的王一样高,还是兰斯洛特骑士死死抱住他才安静下来——然后王点名让莫德雷德骑士随同,而洛先生就是当时骑士的管家——你们现在可能不知道了,那时候的莫德雷德骑士可是很有名的,他的头盔和一身铁甲无人不识,虽然加入圆桌比较迟,但实力是极为强大的,可能仅次于黑白两骑士——就这样我们的公主殿下传奇开始了。
亚瑟王一行人就这样出发了,当然国师梅林也一起去了。路上一切都好,但是当王后正分娩的时候他们遇到了狼群,莫德雷德骑士一个人把狼群引开,而其他人守在王后身边。但是骑士他一直没有回来——直到梅林和洛先生去找,才在远处一棵树下找到了他。骑士周围是一片狼的尸体,而骑士手里攥着一条死蛇——这条蛇在骑士休息的时候从盔甲缝里钻进去咬了骑士,结果骑士最后中毒身亡。他们就这样带着小公主和骑士的尸体回来了,据说当时王的脸色白得厉害,大概骑士的死对他打击很大吧。
回来之后王举行了隆重的丧礼,并执意把未出生的殿下命名为莫德雷德——当时还不知道是王子还是公主呢,而洛先生也住进了宫里,作为殿下的老师。不过洛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据退休的王宫守卫说,如果洛先生进过厨房,王在吃饭的时候就会笑出声;也有说洛先生进过圆桌骑士的战前会议的——不过最有趣是,听说公主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她拉着洛先生在宫里乱跑,宫里的人们就看见公主的小手攥着洛先生的一根手指跑着,洛先生猫着腰跟着——真不知道洛先生是怎么和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玩在一起的呢。
同样是殿下五岁的时候,洛先生就带她上了战场,虽然没有参与战斗,但公主连哭都没有哭,回来就嚷嚷着要学剑,王就亲自教她——嘿,别看她还只是个小公主,她可厉害了呢,学得飞快,过了两年就能打败王宫侍卫,可没少惹麻烦——一个劲地往宫外蹿,拦也拦不住,最后还是侍卫们绑了洛先生才把她留下,大概都是洛先生撺掇的她,只是王也没说什么,估计也觉着好玩吧。
十岁的时候殿下就上了战场——那是我们最后一次战役,殿下不想错过这次机会,但可没把皇后急坏了,直到洛先生用自己的人头做保才罢休——当然他借了王的剑鞘配在公主身上,不过公主直到最后也没有受伤。嘿,别看她只有十岁,听老兵们说公主可厉害了呢——骑在马上飞奔,敌人一个个地倒下,都没能拦住她,和当年的莫德雷德骑士也相差无几,或许正是骑士的英灵护佑着公主呢!
那场战役当然是我们胜利了,之后公主就待在卡美洛,不过经常和洛先生一起溜出来,干了好些打抱不平的事,据说第一次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小酒馆里呢——也正是如此我们才能像现在这样舒服地喝酒,以前行脚路上可是不怎么安全呢,我们商人都很感谢殿下——之后还有许多惩治不法贵族、捕获强盗的事,你们大概也多多少少听说过吧。”
老商人喝干了杯子里的酒,脸上红红的,不知是醉了还是得意,“诸位,我明早还要赶路,就先去歇息了,日后有缘再会啊!”他摇摇晃晃地向酒店楼梯走去,留下背后一屋子的感叹声和“啧啧”之音。
出了酒店就是一片麦田,田那头有条河。河边拴着两匹马,一匹纯白,另一匹也通体是白的,只是额上有一块菱形区域生着亮红的毛,看着就好像有一股不羁的风吹了起来。
边上燃着一堆火,火边坐着两个人,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团东西,他们从那里撕下什么放进嘴里,吃的很是满意。
“我们很久没有吃过叫花鸡了吧,小莫。”
“嗯,嗯唔,嗯唔。”
“你啊,过了这么多年还是这幅吃相,真是的。”
“切,嗯唔,嗯唔。”
“看样子我这个老师还真是失败呢。不过啊,欢迎回来,公主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