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省略号(本人的作业一篇)
首先我先谈谈“早恋”这个词吧!顾名思义,“早恋”一词的意思就是“过早的恋爱”,含有贬义的意味。可是翻开典籍查查,关于什么时候算是“早恋”,并没有什么特定的界限,只是单纯地把青少年对异性的爱慕和接触判定为“早恋”,显然,是极其不科学的!你们一定认为这个疯子在这里大放厥词,可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这可不是我自己得出来的结论,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这是教育家和心理学家们的调查研究得出来的结果。他们认为,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很正常。而用“早恋”这样带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词汇来描述,是极其的不科学不正确的。因此他们认为“早恋”应当称为“青春期恋爱”。
是的,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基础和实践。然而大多数的人却认为早恋行为是不正当的,是有悖伦理道德的,是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实是早恋确实会对一部分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也不过是成绩的下滑之类的。可是,相反,想想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是对伦理道德的一种探究,并非有悖伦理道德。
动物都有“发情期”,而人类的“发情期”就是我们的青春期,所谓的“早恋”都是很正常青春期反应,我不明白,谁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它?反对这样的自然生理条件?嗯?最记得老师说的“可以想,不能做”。想想就好笑,如果你们谁想解手,然后一直忍着会怎样?我可不认为过分压抑和管制是什么好想选择。
大人们对早恋的驳击和担忧不外乎3个大点:1.干扰学习;2.出轨行为;3.造成心理阴影。
那我们一个一个来说。
你们说干扰学习;那只是一种情况,我认为,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尽量去追赶他(她),从而反而会增进学习;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为了他(她)尽量改掉许多的坏习惯和毛病;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为了他(她)着想,学会关爱他人,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
你们说出轨行为;那可是你们的不是咯!是你们的思想观念淡薄、教育方法不科学正确造成的吧?这我就不必多说了,各位尊敬的老师家长们自己去反省反省,我相信你们还是有认识问题和纠正错误的能力的。
至于造成心理阴影;我只想说这点需要担心?我想少年们不是傻子,这点的态度问题还轮不到你们来为此操碎了心。你们就真的这样肯定就这样的阻碍,根本不给孩子一个爱的机会,不会给孩子留下阴影?况且心理有阴影了,不敢恋爱了,不正中了你们的下怀吗?
相反的,失败的早恋可以促进青少年对以后恋爱的选择和提高社交能力;成功的早恋就可以使我们直接获得幸福,有何不可?
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的,只要未有发生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宗教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 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归根结底,禁止早恋还和旧社会的封建制度有关。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而早恋则会碍到这种所谓的“家庭规矩”制度。所以对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发展到了现在,稍微也开放了一点,成为了一个“自由恋爱”的社会。但是禁止的早恋情结却被变异形式地地保留了下来。这么来看,遏制早恋可是封建制度的遗留物。我可不认为它对于我们社会的发展有什么好处。
青春期本来就是悸动的,本来就是激情洋溢的,本来就是充满强烈的节奏感的。对于成年人那些所谓循规蹈矩的“成熟”的恋爱,会更加具有色彩,更加纯洁而神圣,更加应该品尝,更加值得回忆。这样说来,早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何不提倡呢?我知道,毕竟是遵循了这么久的规矩里面的“方圆”嘛!可是请至少不要去破坏它,去阻碍它,这样就是破坏了美好,和拆散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有什么两样?嗯?
你们可以给予孩子合适的科学的教育,让他们提高意识,把早恋变成人生的一次难能可贵的经历,让它成为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样其乐融融,何乐不为?
我知道,在你们的思想里还有“不规矩不成方圆”嘛。
所以啊,我想说的是,“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首先我先谈谈“早恋”这个词吧!顾名思义,“早恋”一词的意思就是“过早的恋爱”,含有贬义的意味。可是翻开典籍查查,关于什么时候算是“早恋”,并没有什么特定的界限,只是单纯地把青少年对异性的爱慕和接触判定为“早恋”,显然,是极其不科学的!你们一定认为这个疯子在这里大放厥词,可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这可不是我自己得出来的结论,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这是教育家和心理学家们的调查研究得出来的结果。他们认为,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很正常。而用“早恋”这样带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词汇来描述,是极其的不科学不正确的。因此他们认为“早恋”应当称为“青春期恋爱”。
是的,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基础和实践。然而大多数的人却认为早恋行为是不正当的,是有悖伦理道德的,是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实是早恋确实会对一部分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也不过是成绩的下滑之类的。可是,相反,想想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是对伦理道德的一种探究,并非有悖伦理道德。
动物都有“发情期”,而人类的“发情期”就是我们的青春期,所谓的“早恋”都是很正常青春期反应,我不明白,谁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它?反对这样的自然生理条件?嗯?最记得老师说的“可以想,不能做”。想想就好笑,如果你们谁想解手,然后一直忍着会怎样?我可不认为过分压抑和管制是什么好想选择。
大人们对早恋的驳击和担忧不外乎3个大点:1.干扰学习;2.出轨行为;3.造成心理阴影。
那我们一个一个来说。
你们说干扰学习;那只是一种情况,我认为,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尽量去追赶他(她),从而反而会增进学习;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为了他(她)尽量改掉许多的坏习惯和毛病;如果恋上一个人话,就会为了他(她)着想,学会关爱他人,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
你们说出轨行为;那可是你们的不是咯!是你们的思想观念淡薄、教育方法不科学正确造成的吧?这我就不必多说了,各位尊敬的老师家长们自己去反省反省,我相信你们还是有认识问题和纠正错误的能力的。
至于造成心理阴影;我只想说这点需要担心?我想少年们不是傻子,这点的态度问题还轮不到你们来为此操碎了心。你们就真的这样肯定就这样的阻碍,根本不给孩子一个爱的机会,不会给孩子留下阴影?况且心理有阴影了,不敢恋爱了,不正中了你们的下怀吗?
相反的,失败的早恋可以促进青少年对以后恋爱的选择和提高社交能力;成功的早恋就可以使我们直接获得幸福,有何不可?
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的,只要未有发生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宗教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 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归根结底,禁止早恋还和旧社会的封建制度有关。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而早恋则会碍到这种所谓的“家庭规矩”制度。所以对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发展到了现在,稍微也开放了一点,成为了一个“自由恋爱”的社会。但是禁止的早恋情结却被变异形式地地保留了下来。这么来看,遏制早恋可是封建制度的遗留物。我可不认为它对于我们社会的发展有什么好处。
青春期本来就是悸动的,本来就是激情洋溢的,本来就是充满强烈的节奏感的。对于成年人那些所谓循规蹈矩的“成熟”的恋爱,会更加具有色彩,更加纯洁而神圣,更加应该品尝,更加值得回忆。这样说来,早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何不提倡呢?我知道,毕竟是遵循了这么久的规矩里面的“方圆”嘛!可是请至少不要去破坏它,去阻碍它,这样就是破坏了美好,和拆散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有什么两样?嗯?
你们可以给予孩子合适的科学的教育,让他们提高意识,把早恋变成人生的一次难能可贵的经历,让它成为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样其乐融融,何乐不为?
我知道,在你们的思想里还有“不规矩不成方圆”嘛。
所以啊,我想说的是,“三角形具有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