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乡会议服务中心以后简称同乡会,我在一次极偶然的机会听到的,同乡会的商标是国家商标局批准,为什么会批准呢?因为同乡会的真正老板是国资委的企业,也就是说是央企名称是(中国印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在五星级酒店召开会每人200元大约200人(场地费1万每人合50元,每桌1000元、每桌1200的茅台贵宾酒、500元的长城五星级干红、况且每桌2瓶酒不一定够、在加上人工费、主持人策划费用、每人一本通讯录、通讯费大约每人合500元左右)这不是赔了吗?因为收入是靠赞助的!(当天在中国的富豪俱乐部)一桌人大约10人左右分别给了钱、联想柳传志江苏人给了800万、华旗冯军陕西人给了800万、海尔张瑞敏山东人给了800万、蒙牛牛根生内蒙人给了500万、巨人史玉柱安徽人给了3000万。。。。。你说同乡会赔钱吗!所以同乡会不应该收200元,我们每次去参会应该报销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