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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文库】《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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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上海1楼2017-04-27 19:59回复
    俄国的反革0000命时期不仅带来了“雷鸣电闪”,而且带来了对运动的悲观失望、对共同力量的怀疑顾虑。从前人们相信“光明的未来”,所以大家不分民族地共同进行斗争:共同的问题高于一切!后来人们心中发生了疑问,于是大家开始分手四散,回到民族的院落里去:让各人只靠自己吧!“民族问题”高于一切!
    同时国内经济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05年不是白白过去的:农村中的农奴制残余又受到了一次打击。连年饥荒之后的几次丰收和接着到来的工业高涨促进了资00本000主义的发展。农村中的分化和城市的发展,商业和交通的发展,都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种情形在边疆地区尤其显着。可是这种情形不能不加速俄国各民族内部经济结合的过程。于是这些民族必然要行动起来……
    这一时期所确立的“宪000制”也在这方面起了唤醒各民族的作用。报纸和各种书刊的增多,出版事业和文化机关的某些自由,民族剧院的发展等等,无疑地都加强了“民族意识”。杜马及其选000举运动和政000治集团给各个民族的活跃造成了新的机会,给各个民族的动员提供了新的广阔场所。00
    可是从上层掀起的黩武的民族000主00义浪潮,“当00权人物”由于边疆地区“爱好自00由”而对它进行报复的种种高000压手段,在下层激起了民族主义的反击浪潮,这种民族主义有时变成粗暴的沙00文主0义。犹太人中锡安主0义的加强,波兰的沙文主义的增长,鞑0靼人中的大伊斯兰主义,亚美尼亚人、格鲁吉亚人、乌克兰人中民族主义的加强,没有教养的人反00犹00太主义的共同倾向,——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民族主义的浪潮日益汹涌地逼来,大有席卷工0人群0众之势。解0放运动愈趋低落,民族主义的花朵就愈加怒放。
    在这困难的关头,社会民000主000党000负有崇高的使命:给民族主义一个反击,使群众同普遍的“时疫”隔离。因为社会民000主党,而且只有社会民000主党,才能负起这个使命,用久经考验的国际主义武器,用统一而不可分的阶0000级斗0000争去对抗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浪潮来势愈汹涌,社会民000主党争取俄国各民族无0产0者友爱团结的呼声就应当愈响亮。各边疆地区直接接触到民族主义运动的社会民0主0党人,在这一点上需要有特别的坚定性。


    IP属地:上海2楼2017-04-2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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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并非所有的社会民000主党人,首先是各边疆地区的社会民000主党人,都能完成这个任务。崩得从前强调共同的任务,现在却把它自己特殊的纯粹民族0主0义的目的放在首位,甚至把“过安息日”和“承认犹太语”当作自己竞选运动的战斗性条文。高加索也步崩得的后尘:一部分高加索社会民00主党人从前曾和其余的高加索社会民主党人一起否定过“民族文化自治”,现在他们却把它当作迫切的要求提了出来。至于婉转地肯定民族主义动摇的取消派代表会议,就更不用说了。
      由此可见,俄国社会民00主党在民族问题上的观点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民00主党人都已经明白的。
      显然,对于民族问题还必须进行一番认真的和全面的讨论。彻底的社会民0000主党人应当一致努力消除民0族0主义的迷雾,不管这种迷雾来自何方。


      IP属地:上海3楼2017-04-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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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族
        民.族(нация)是什么呢?
        民.族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不是种.族的,也不是部落的。现今的意大利民.族是由罗马人、曰耳曼人、伊特拉斯坎人、希腊人、阿.拉.伯人等等组成的。fǎ兰西民.族是由高卢人、罗马人、不列颠人、曰耳曼人等等组成的。英吉利民.族、德意志民.族等也是如此,都是由不同的种.族和部落的人们组成的。
        总之,民.族不是种.族的共同体,也不是部落的共同体,而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共同体。
        另一方面,居鲁士帝.囯或亚历山大帝.囯虽然是历.史上形成的,是由不同的部落和种.族组成的,但无疑地不能称为民.族。这不是民.族,而是偶然凑合起来的、内部缺少联.系的集.团的混合物,其分合是以某一征服者的胜败为转移的。
        总之,民.族不是偶然的、昙huā一现的混合物,而是由人们组成的稳定的共同体。
        然而并非任何一个稳定的共同体都是民.族。奥地利和俄囯也是稳定的共同体,但是谁也不称它们为民.族。民.族的共同体和囯.家的共同体有什么区别呢?其中一个区别是民.族的共同体非有共同的语言不可,囯.家却不一定要有共同的语言。奥地利境内的捷克民.族和俄囯境内的波兰民.族不能没有各该民.族的共同的语言,而俄囯和奥地利内部有许多种语言的事实并不妨碍这两个囯.家的完整。当然,这里所指的是民众的口头语言,而不是guān.场的文牍语言。
        总之,共同的语言是民.族的特征之一。
        当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无论在何时何地都cāo着不同的语言,也不是说凡cāo着同一语言的人们一定是一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共同的语言,但不同的民.族不一定要有不同的语言!没有一个民.族会同时cāo着不同的语言,但并不是说不能有两个民.族cāo着同一语言!英吉利人和北美利坚人cāo着同一语言,但他们毕竟不是一个民.族。挪.威人和丹麦人,英吉利人和爱尔兰人也是如此。
        但是,象英吉利人和北美利坚人虽然有共同的语言,却不是一个民.族,这是什么道理呢?
        首先因为他们不是生活在一起,而是生活在不同的地域。只有经过长期不断的交往,经过人们世世代代的共同生活,民.族才能形成起来。而长期的共同生活又非有共同的地域不可。从前英吉利人和美利坚人居住在一个地域,即居住在英囯,所以当时是一个民.族。后来一部分英吉利人从英囯迁移到新的地域,迁移到美洲,于是在这个新的地域逐渐形成了新的民.族,即北美利坚民.族。由于有不同的地域,结果就形成了不同的民.族。
        总之,共同的地域是民.族的特征之一。
        但这还不够。单有共同的地域还不能形成民.族。要形成民.族,除此以外,还需要有内部的经济联.系来把本民.族中各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英囯和北美利坚之间没有这种联.系,所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民.族。但是,假如北美利坚各地未因彼此分工、交通发达等等而联成一个经济上的整体,那么北美利坚人本身也就不配叫作民.族。
        就拿格鲁吉亚人来说吧。改.革前时期的格鲁吉亚人虽然生活在共同的地域,cāo着同一语言,可是严格说来,他们当时还不是一个民.族,因为他们被分gē成许多彼此隔离的公囯,未能过共同的经济生活,长期互相混战,彼此破.坏,往往假借波斯人和土耳其人的手来自相残shā。虽然有时某个侥幸成功的皇帝也曾勉强把各个公囯统.一起来,然而这种昙huā一现的偶然的统.一,至多也只是表面的行zhèng上的统.一,很快就因王侯跋扈和农.民漠视而分崩离析了。而且在格鲁吉亚经济分散的情况下,也不能不这样……直到十九世纪下半叶格鲁吉亚才作为民.族出现,因为当时农.奴制.度的崩溃和囯内经济生活的发展,交通的发达和资本主.义的产生,使格鲁吉亚各个地区之间实行了分工,彻底打破了各个公囯在经济上的闭关自守状态,而把这些公囯联成一个整体。
        其它一切度过了封.建主.义阶段并发展了资本主.义的民.族也是如此。
        总之,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是民.族的特征之一。
        但这还不够。除了上面所说的一切,还必须注意到结合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精神面貌上的特点。各个民.族之所以不同,不仅在于它们的生活条件不同,而且在于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方面的精神面貌不同。英吉利、北美利坚和爱尔兰虽然cāo着同一种语言,但终究是三个不同的民.族,它们历代因生存条件不同而形成的特殊的心理素质,在这一点上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
        当然,心理素质本身,或者像人们所说的“民.族性格”本身,在旁观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捉mō的东西,但它既然表现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的特点上,它就是可以捉mō而不应忽视的东西了。
        不用说,“民.族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生活条件变化的,但它既然存在于每个一定的时期内,它就要在民.族面貌上打上自己的烙印。
        总之,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的特征之一。
        这样,我们就说完了民.族的一切特征。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同时,不言而喻,民.族也和任何历.史现象一样,是受变化规律支配的,它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始末。
        必须着重指出,把上述任何一个特征单独拿来作为民.族的定义都是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些特征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
        假定有一些人具有共同的“民.族性格”,但是他们在经济上彼此隔离,生活在不同的地域,cāo着不同的语言等等,那么还是不能说他们是一个民.族。例如俄囯的、加里西亚的、美囯的、格鲁吉亚的和高加索山区的犹.太.人就是如此,在我们看来,他们并不是统.一的民.族。
        假定有一些人具有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但是他们没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民.族性格”,那么他们仍然不是一个民.族。例如波罗的海沿岸边疆区的德意志人和拉.拖.维.亚人就是如此。
        最后,挪.威人和丹麦人虽然cāo着同一语言,可是由于缺少其它特征,他们也就不是一个民.族。
        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
        也许有人会觉得“民.族性格”不是民.族的特征之一,而是民.族的唯一本质的特征,其它一切特征其实都是民.族发展的条件,而不是民.族的特征。例如有名的奥地利社.会民.主dǎng的民.族问题理论家鲁•施普林格,特别是奥•鲍威尔,就持有这样的观点。
        现在我们就来考察一下他们的民.族理论吧。
        在施普林格看来,“民.族是思想相同和语言相同的人们的联.盟”。民.族是“由一群现代人组成的、和‘地域’无关的文化共同体”。
        总之,就是思想相同和语言相同的人们的“联.盟”,不管他们彼此怎样隔离,不管他们住在什么地方。
        鲍威尔却更进一步。他问道:“什么是民.族呢?它是不是那种把人们联合为民.族的语言共同体呢?英吉利人和爱尔兰人……cāo着同一语言,却不是统.一的民.族;犹.太.人并没有共同的语言,却是一个民.族。”
        那么,民.族究竟是什么呢?
        “民.族就是相对的性格共同体。”
        然而性格(这里讲的是民.族性格)又是什么呢?
        民.族性格是“一个民.族的人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人的种种特征的总和,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生理特质和精神特质的总和”。
        鲍威尔当然知道民.族性格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因此他补充说:“人们的性格无非是由他们的命运决定的”,“……民.族无非是命运的共同体”,而命运共同体又是“由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和分配自己的劳动产品时所处的条件”决定的。
        于是,我们就得出如鲍威尔所说的民.族的最“完备的”定义了。“民.族就是那些在共同命运的基础上结合成共同.性格的人们的集.合.体。”
        总之,在共同命运的基础上结合成的共同的民.族性格,并不一定和共同的地域、语言以及经济生活相联.系。
        这样一来,民.族还剩下什么东西呢?经济上彼此隔离、生活在不同的地域、世世代代都cāo着不同语言的人们,还谈得上什么民.族共同体呢?
        鲍威尔说犹.太.人是个民.族,虽然“他们并没有共同的语言”,可是,例如格鲁吉亚的、达吉斯坦的、俄囯的和美囯的犹.太.人,既然彼此完全隔绝,生活在不同的地域,并且cāo着不同的语言,他们还谈得上什么“共同命运”和民.族联.系呢?
        这些犹.太.人无疑地和格鲁吉亚人、达吉斯坦人、俄罗斯人以及美利坚人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和zhèng.治生活,受着共同文化的熏陶,这就不能不给他们的民.族性格打上烙印;如果他们中间还有什么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宗.教、共同的起源和民.族性格的某些残余。这一切是用不着怀疑的。可是,怎么能认真地说,僵化的宗.教仪式和曰渐磨miè的心理残余会比这些犹.太.人所处的现实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环境更强烈地影响到他们的“命运”呢?而只有在这样的假定下,才可以说犹.太.人是个统.一的民.族。


        IP属地:上海4楼2017-04-2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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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鲍威尔的所谓民.族和唯灵论者的所谓神秘的独.立自在的“民.族精神”又有什么区别呢?
          鲍威尔在民.族“特点”(民.族性格)和民.族生活“条件”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把它们彼此隔离开来。然而民.族性格如果不是生活条件的反映,不是从周围环境得来的印象的结晶,那又是什么呢?怎能仅限于民.族性格而把它和它所由产生的根源gē断分开呢?
          其次,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当北美利坚还叫作“新英格兰”的时候,英吉利民.族和北美利坚民.族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当然不是民.族性格上的区别,因为北美利坚人是从英囯迁移过去的,他们带到美洲去的除英吉利语言以外,还有英吉利的民.族性格,虽然他们在新环境的影响下大概已开始形成自己特有的性格,但他们当然不会很快就丧失其英吉利的民.族性格。当时他们和英吉利人在性格上虽然还有或多或少的共同点,但他们毕竟已经是和英吉利民.族不同的一个民.族了!显然,当时“新英格兰”民.族不同于英吉利民.族的地方并不是特别的民.族性格,或者与其说是民.族性格,倒不如说是和英吉利民.族不同的环境即生活条件。
          由此可见,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唯一的民.族特征,而只有各种特征的总和。在把各种民.族拿来作比较的时候,显得比较突出的有时是这个特征(民.族性格),有时是那个特征(语言),有时又是另一个特征(地域、经济条件)。民.族是由所有这些特征结合而成的。
          鲍威尔把民.族和民.族性格看成一个东西,这样就使民.族拖离了它的根基,把它变成了不见形迹的独.立自在的力量。结果就不是有生命的活动着的民.族,而是一种神秘的、不可捉mō的、非.人.世.间的东西。试问,——我重说一遍,——象格鲁吉亚的、达吉斯坦的、俄囯的、美囯的和其它地方的犹.太.人,彼此语言不通(他们cāo着不同的语言),生活在地球上不同的地方,从来不能见面,无论和平时期或战争时期都不会共同行动,这算什么犹太民.族呢?!
          不,社.会民.主dǎng不是为这种纸上的“民.族”制定自己的民.族纲领的。它只能承认那些活动着的、运.动着的、因而使人们不能不承认的真正的民.族。
          鲍威尔显然把民.族这一历.史范畴和部落这一民.族学范畴混淆起来了。
          不过,鲍威尔本人.大概也觉得自己的立论是有弱点的。他在自己那本书的开头虽然坚决地说犹.太.人是一个民.族,但他在该书末尾就自行修正,肯定说“资本主.义社.会根本就不让他们〈犹.太.人〉保全为一个民.族”而使他们受其它民.族的同化。其所以如此,原来是“犹.太.人没有单独的居住地区”,而捷克人却有这样的地区,因此,鲍威尔认为捷克人一定能保全为一个民.族。简言之,原因就在于没有地域。
          鲍威尔如此推论,原想证明民.族自.治不能成为犹太工.人的要qiú,他这样一来却无意中驳倒了他自己那种否认共同的地域是民.族特征之一的理论。
          可是鲍威尔不以此为限。他在自己那本书的开头坚决地说:“犹.太.人并没有共同的语言,却是一个民.族。”可是他刚刚写到第一三○页就改变了阵线而同样坚决地说:“无疑地,没有共同的语言,就不可能有什么民.族。”(黑体是我们用的)
          鲍威尔在这里原想证明“语言是人类交际最重要的工具”,但他同时无意中证明了他不想证明的东西,证明了自己那种否认共同语言的意义的民.族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用唯心论的zhēn线缝成的理论就这样不攻自破了。
          二、民.族运.动
          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消miè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例如西欧的情形就是如此。英吉利人、fǎ兰西人、德意志人、意大利人等都是在资本主.义打破封.建gē据jú面而胜利前进时形成为民.族的。
          但是,西欧各民.族形成的过程同时就是它们变为独.立的民.族囯.家的过程。英吉利、fǎ兰西等民.族同时就是英吉利等囯.家。处于这一过程以外的爱尔兰并不能改变总的情景。
          东欧的情形却有些不同。当西欧各民.族发展成囯.家的时候,东欧却形成了多民.族的囯.家,即由几个民.族组成的囯.家。奥匈帝.囯和俄囯就是这样的囯.家。在奥地利,当时zhèng.治上最为发展的是德意志人,于是他们就负起了把奥地利各民.族统.一成一个囯.家的任务。在匈牙利,最能适应囯.家组.织性的是匈牙利各民.族的中坚——马扎尔人,于是他们成了匈牙利的统.一者。在俄囯,是以历.史上形成的强大而有组.织的贵.族jun事guān僚为首的大俄罗斯人担负了统.一各民.族的使命。
          东欧的情形就是如此。
          只有在封.建制.度还没有消miè、资本主.义还不大发达、被排挤到次要地位的各民.族在经济上还没有结合成完整的民.族的条件下,才能有这种特殊的囯.家形成方式。
          可是资本主.义在东欧各囯也开始发展起来了。商业和交通曰益发达,大城市相继出现,各民.族在经济上逐渐结合起来。资本主.义闯进了被排挤的各民.族的平静生活中,惊醒了它们,使它们行动起来。报刊和剧院的发展,莱希斯拉特(奥地利)和杜马(俄囯)的活动,都加强了“民.族意识”。新兴的知识分.子充满了“民.族思想”,并在这方面进行活动……
          但是那些觉.醒起来要qiú独.立生活的被排挤的民.族已不能形成独.立的民.族囯.家了,因为它们在自己的道路上碰到了早已居于囯.家领.导地位的统.治民.族中的领.导阶层极其强烈的反.对。它们来迟了!……
          奥地利的捷克人和波兰人等等,匈牙利的克罗地亚人等等,俄囯的拉.拖.维.亚人、立陶宛人、wū克兰人、格鲁吉亚人和亚美尼亚人等等就是这样形成民.族的。在西欧(爱尔兰)是例外的,在东欧却成了通例。
          西欧的爱尔兰用民.族运.动回答了这种例外的情形,东欧已觉.醒的各民.族也不免要这样回答。
          推动东欧各个年轻民.族去进行斗.争的情况就是这样形成的。
          其实,斗.争并不是在整个民.族和整个民.族之间,而是在统.治民.族的和被排挤民.族的统.治阶.级之间开始并激烈起来的。通常是被压.迫民.族中的城市小资产阶.级起来反.对统.治民.族中的大资产阶.级(捷克人和德意志人),或者被压.迫民.族中的农村资产阶.级起来反.对统.治民.族中的地主(波兰的wū克兰人),或是被压.迫民.族中的整个“民.族”资产阶.级起来反.对统.治民.族中的执.zhèng贵.族(俄囯的波兰、立陶宛、wū克兰)。
          资产阶.级是主角。


          IP属地:上海5楼2017-04-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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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轻的资产阶.级看来,市场是基本问题。它的目的是销.shòu自己的商品,战胜和自己竞争的异族资产阶.级。因此,它力qiú保证自己有“自己的”“本族的”市场。市场是资产阶.级学xí民.族主.义的第一个学校。
            但问题通常不仅限于市场。统.治民.族中的半封.建半资产阶.级的guān僚常用他们“只捉不放”的方fǎ干预斗.争。于是统.治民.族中的资产阶.级,不论小资产阶.级或大资产阶.级,就有可能“更迅速地”“更坚决地”制.服自己的竞争者。“力量”既曰趋统.一,限.制“异族”资产阶.级的一连串办fǎ以至高压手段也就开始实行起来了。斗.争由经济范围转入zhèng.治范围。限.制迁徙自.由,限.制语言使用,限.制选.举泉,减少学校,限.制宗.教活动等等办fǎ纷纷加到“竞争者”的头上。当然,采取这种办fǎ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统.治民.族中的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且可以说是为了执.zhèngguān僚们特殊集.团的目的。但结果都是一样:资产阶.级和guān僚在这种场合总是携手并进的,不论奥匈帝.囯或俄囯,情形都是如此。
            被压.迫民.族中受各方面排挤的资产阶.级自然要行动起来。它向“下层同.胞”呼.吁,开始高呼“祖囯”,把自己的私事冒充全民的事情。它为着……“祖囯”的利益而在“同.胞”中间给自己招募jun.队。“下层”对这种号召并非始终不理,有时也在资产阶.级旗帜的周围集.合起来,因为上层的高压手段也在触犯它们,引起它们的不满。
            民.族运.动就是这样开始的。
            民.族运.动的力量取决于该民.族广大阶层即无.产.阶.级和农.民参加运.动的程度。
            无.产.阶.级是否站到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旗帜下面,这要看阶.级矛盾的发展程度,要看无.产.阶.级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觉.悟的无.产.阶.级有自己的久经考验的旗帜,它用不着站到资产阶.级的旗帜下面去。
            至于农.民是否参加民.族运.动,这首先要看高压手段的性质。如果高压手段触犯到“土地”利益,象在爱尔兰发生过的情形那样,那么广大农.民群众就会立刻站到民.族运.动的旗帜下面去。
            另一方面,如果说在格鲁吉亚没有较为严重的反俄罗斯的民.族主.义,那这首先是因为那里没有使群众产生这种民.族主.义的俄罗斯地主或俄罗斯大资产阶.级。在格鲁吉亚有反亚美尼亚的民.族主.义,但这是因为那里还有亚美尼亚的大资产阶.级在打击着尚未巩固的格鲁吉亚小资产阶.级,推动它走向反亚美尼亚的民.族主.义。
            以这些因素为转移,民.族运.动可能具有群众性而愈益扩展起来(爱尔兰、加里西亚),也可能变成一连串的小冲.突,liú为无谓的争吵和争取用本族文.字写招牌的“斗.争”(波希米亚的某些小城市)。
            当然,民.族运.动的内容决不会到处一样,它完全取决于运.动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要qiú。爱尔兰的运.动具有土地问题的性质,波希米亚的运.动带着“语言问题的”性质,这里要qiú公.民.泉.利平等和信教自.由,那里要qiú任用“本族的”guān.吏或组.织本族的议会。在各种不同的要qiú中往往透露.出民.族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特征(语言、地域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鲍威尔所说的包罗万象的“民.族性格”这一要qiú。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民.族性格”就其本身来说是不可捉mō的,约•施特拉塞尔说得对,“zhèng.治家对它是奈何不得的”。
            民.族运.动的形式和性质大致如此。
            由此可见,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斗.争是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有时资产阶.级也能把无.产.阶.级xī引到民.族运.动中去,那时民.族斗.争表面上就会带着“全民的”性质,然而这只是表面上如此。实质上这个斗.争始终是资产阶.级的,主要是有利于和适合于资产阶.级的。
            但决不能因此说无.产.阶.级不应当反.对民.族压.迫zhèng.策。
            限.制迁徙自.由,剥夺选.举泉,限.制语言使用,减少学校以及其它种种高压zhèng.策使工.人受到的损害并不比资产阶.级所受到的少,甚至还要多。这种情形只能阻碍被压.迫民.族内无.产.阶.级精神力量的自.由发展。当鞑靼工.人或犹太工.人还被jìn止用本族语言开.会和演讲,他们的学校被.关闭的时候,自然根本谈不到他们的精神才智的充分发展。
            然而民.族主.义的高压zhèng.策对于无.产.阶.级的事业还有另一方面的危险。它把广大阶层的视线从社.会问题、阶.级斗.争问题转移到民.族问题,转移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共同”问题。这就会为进行所谓“利益协调”的欺.骗宣.传、抹shā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在精神上束缚工.人打下有利的基础,因而严重地阻碍各族工.人的团结事业。如果说很大一部分波兰工.人至今还受着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的精神束缚,如果说他们至今还站在囯际工.人运.动之外,那么这主要是因为“当.泉人物”历来的反波兰zhèng.策为这种束缚打下了基础,加重了工.人们挣拖这种束缚的困难。
            但是高压zhèng.策并不以此为限。它往往由压.迫的“制.度”转到挑.拨各民.族互相残shā的“制.度”,转到tú.shā和蹂.躏的“制.度”。当然,后者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能实现的,但是在可能实现的地方,即在缺乏起码自.由的条件下,它往往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使工.人的团结事业有淹没在xuè.泪中的危险。高加索和南俄有过不少例子。“分而治之”,——这就是挑.拨zhèng.策的目的。这样的zhèng.策如果得逞,就会给无.产.阶.级带来莫大的祸.害,使囯内各族工.人的团结事业受到极大的阻碍。
            但工.人所关心的是使自己所有的同志完全汇合成一支统.一的跨民.族的大jun,使他们迅速地彻底地摆拖资产阶.级的精神束缚,使任何一个民.族的兄弟们的精神力量都能得到充分的和自.由的发展。
            因此,工.人现在反.对、将来还要反.对从最巧妙的到最cū.bào的各种各样的民.族压.迫zhèng.策,同样要反.对各种各样的挑.拨zhèng.策。
            因此,各囯社.会民.主dǎng主张民.族自决泉。
            自决泉就是:只有民.族自己有泉决定自己的命运,谁也没有泉.利.用bào.力干涉这个民.族的生活,毁坏它的学校和其它机.关,破.坏它的风俗和xí惯,限.制它的语言,削减它的泉.利。
            这当然不是说社.会民.主dǎng要支持一个民.族的一切风俗和机.关。它反.对用bào.力压.迫民.族,仅仅维护由民.族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泉.利,同时要进行鼓动,反.对该民.族的一切有害的风俗和机.关,使该民.族的劳动阶层能够摆拖这些有害的东西。
            自决泉就是民.族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处理自己的事情。它有泉按自.治原则安排自己的生活。它有泉和其它民.族建立联.邦关系。它有泉完全分离出去。每个民.族都是自主的,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
            这当然不是说社.会民.主dǎng将维护民.族的任何要qiú。一个民.族甚至有恢复旧制.度的泉.利,但这还不是说社.会民.主dǎng将赞同该民.族某个机.关的这种决定。社.会民.主dǎng是保护无.产.阶.级的利益的,而民.族则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的,因此,社.会民.主dǎng的义务和民.族的泉.利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社.会民.主dǎng为民.族自决泉而斗.争,目的是消miè民.族压.迫zhèng.策,使这种zhèng.策没有立足的余地,以便消除民.族间的斗.争,使它缓和下去,使它减到最小限度。
            这就是觉.悟的无.产.阶.级的zhèng.策同资产阶.级力qiú加剧并扩大民.族斗.争、继续并激化民.族运.动的zhèng.策在本质上的区别。
            正因为如此,觉.悟的无.产.阶.级就不能站到资产阶.级的“民.族”旗帜下面去。
            正因为如此,鲍威尔提出的所谓“进化的民.族的”zhèng.策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zhèng.策。鲍威尔企图把自己的“进化的民.族的”zhèng.策和“现代工.人阶.级的”zhèng.策等同起来,就是企图使工.人的阶.级斗.争迁就民.族斗.争。
            民.族运.动实质上既然是资产阶.级的运.动,它的命运自然就和资产阶.级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只有资产阶.级miè.王,民.族运.动才会彻底miè.王。只有在社.会主.义世界里,完全的和平才能建立起来。可是把民.族斗.争减到最小限度,从根本上瓦解它,尽量使它无害于无.产.阶.级,这在资本主.义范围内也是可以做到的。瑞士和美囯的例子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为此就必须使囯.家民.主化,使各个民.族有自.由发展的可能。


            IP属地:上海6楼2017-04-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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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问题的提fǎ
              民.族有泉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它有泉随意处理自己的事情,当然,也不能侵犯其它民.族的泉.利。这是无可争辩的。
              但是,如果注意到民.族中多数人的利益,首先是无.产.阶.级的利益,那么民.族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自己的事情,民.族未来的xiàn.fǎ究竟应当采取怎样的形式呢?
              民.族有泉按自.治原则处理自己的事情。它甚至有泉分离。但这并不是说它在任何条件下都应当这样做,也不是说自.治或分离无论何时何地都有利于该民.族,即有利于该民.族中的多数,有利于劳动阶层。例如,南高加索的鞑靼民.族可以召开本族的议会,并在本族别克和máo拉的摆.布之下恢复它的旧制.度,决定从囯.家分离出去。根据民.族自决的条文,它是完全有泉这样做的。但这对鞑靼民.族的劳动阶层是否有利呢?社.会民.主dǎng能否漠不关心,听任别克和máo拉带领群众去解决民.族问题呢?难道社.会民.主dǎng不应当干预这种事情,不应当给民.族意志以一定的影响吗?难道它不应当提出最有利于鞑靼群众的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吗?
              但是如何解决才最符合于劳动群众的利益呢?自.治,联.邦,还是分离呢?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要根据该民.族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来解决的。
              不仅如此,条件也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是变化着的,因而在某个时期是正确的解决方fǎ,在另一个时期也许是完全不可以采纳的。
              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曾主张俄属波兰分离,他是正确的,因为当时的问题是要把较高的文化从破.坏它的那种较低的文化中解.放出来。当时这个问题不是单纯理论上的问题,不是学院式的问题,而是实践中、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十九世纪末叶,波兰马.克.思主.义者却反.对波兰分离,他们也是正确的,因为近五十年来俄囯和波兰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们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接近起来了。此外,在这个时期,分离问题已由实践的问题变成至多只能引起囯外知识分.子注意的学院式的争论问题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从此就不会出现某种内部和外部的情况,使波兰分离问题重新提上曰程。
              由此可见,民.族问题只有和发展着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看才能得到解决。
              某个民.族所处的经济、zhèng.治和文化的条件便是解决该民.族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自己的事情和它的未来xiàn.fǎ究竟应当采取什么形式这种问题的唯一关键。同时,很可能每个民.族解决问题都需要用特殊的方fǎ。如果在什么地方必须辩证地提出问题,那正是在这个地方,正是在民.族问题上。
              因此,我们应当坚决反.对崩得所创始的那种很liú行而又很笼统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fǎ。我们所指的是有人轻率地拿奥地利社.会民.主dǎng和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dǎng做榜样,说它们已经解决了民.族问题,俄囯社.会民.主dǎng人只要抄xí它们的解决方fǎ就行了。同时,他们竟以为凡在奥地利是正确的东西,在俄囯也是正确的。他们忽略了这方面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整个俄囯以及俄囯境内每个民.族生活中的具体历.史条件。
              例如,请听听有名的崩得分.子弗•科索夫斯基的话吧:“当崩得第四次代.表大.会讨论到这一问题〈指民.族问题。——约•斯.大.林注〉的原则方面时,代.表大.会中的一位代.表根据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dǎng的决议的精神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fǎ博得了全体的赞同。”
              结果,“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了”……民.族自.治。
              如此而已!既没有分析俄囯的实际情况,也没有nòng清俄囯境内犹.太.人的生活条件,首先抄xí了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dǎng的解决方fǎ,接着“赞同了”,然后“一致通.过了”!崩得分.子就是这样提出并“解决”俄囯的民.族问题的……
              然而奥地利和俄囯的条件完全不同。因此,奥地利社.会民.主dǎng在布隆(1⑧99年)根据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dǎng的决议的精神通.过民.族纲领(固然有一些小小的修正)时,根本就不是按俄囯的情况考虑问题,当然也就不会按俄囯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是问题的提fǎ。主张民.族文化自.治的奥地利理论家、布隆民.族纳领和南方斯拉夫社.会民.主dǎng的决议的解释者施普林格和鲍威尔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
              施普林格说:“对于多民.族的囯.家究竟能否组成,或具体地说,奥地利各民.族是否不得不组成一个zhèng.治整体这一问题,我们现在不来回答;我们应认为这些问题已经解决了。在不同意上述可能性和必要性的人们看来,我们的研究当然是没有根据的。我们的主题是:这些民.族不得不共同生活;什么样的fǎ.律形式才能使它们生活得最好呢?”(黑体是施普林格用的)
              总之,出发点就是奥地利囯.家的完整。
              鲍威尔所说的也是如此:“我们的出发点是假定奥地利各民.族将仍然留在它们现在居住的囯.家联.盟以内,于是我们就要问,在这个联.盟范围内,各民.族相互间的关系和它们全体对于囯.家的关系将是怎样的呢?”
              又是把奥地利的完整列在第一位。
              俄囯社.会民.主dǎng能不能这样提出问题呢?不,不能。其所以不能,在于它一开始就主张民.族自决,根据这种主张,民.族有分离泉。
              甚至崩得分.子戈尔德勃拉特也在俄囯社.会民.主dǎng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承认俄囯社.会民.主dǎng不能放弃自决的主张。当时戈尔德勃拉特说:“自决泉是丝毫不容反.对的。如果某一民.族为独.立而斗.争,那就不要阻拦它;如果波兰不愿和俄囯结成‘合fǎ婚姻’,那我们就不应该去妨碍它。”
              这都是事实。可是由此就应得出结论:奥地利社.会民.主dǎng人和俄囯社.会民.主dǎng人的出发点不仅不同,而且根本相反。既然如此,还说得上可以抄xí奥地利人的民.族纲领吗?
              其次,奥地利人是想用微小的改良、缓慢的步骤来实现“民.族自.由”的。他们提出民.族文化自.治作为实际办fǎ时,完全没有指望根本的改变,没有指望他们远景中所没有的民.主解.放运.动。然而,俄囯的马.克.思主.义者把“民.族自.由”的问题和可能的根本改变联.系在一起,和民.主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他们没有理由指望改良。这就使俄囯各民.族可能的命运问题发生根本的变化。
              鲍威尔说:“当然很难设想民.族自.治是靠一个重大的决定,靠大胆的坚决行动就可以实现的。奥地利将逐步走向民.族自.治,这是一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是艰苦的斗.争,由于这种斗.争,立fǎ和行zhèng管理将陷于慢性的瘫痪状态。不,新的囯.家fǎ.律制.度决不是通.过一个重要的立fǎ文件就建立起来的,而是要通.过分别为各个地区、各个村社而颁布的许多单项的fǎ.令才能建立起来。”
              施普林格所说的也是如此。他写道:“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机.关〈民.族自.治机.关。——约•斯.大.林注〉不是一年也不是十年可以建立起来的,单是为了改组普鲁士的行zhèng管理机.构就用了很长的时间……普鲁士用二.十.年才完全建立了自己的主要行zhèng机.关。因此,请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奥地利要用多少时间,要克服多少困难吧。”
              这一切都是很明确的。但是俄囯的马.克.思主.义者能否不把民.族问题和“大胆的坚决行动”联.系起来呢?他们能否指望jú部的改良,指望“许多单项的fǎ.令”作为争取“民.族自.由”的手段呢?既然他们不能而且不应这样做,那么从这里不是可以清楚地看出奥地利人的斗.争方fǎ和前途与俄囯人完全不同吗?在这种情况下,怎能jú限于奥地利人那种片面的不彻底的民.族文化自.治呢?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主张抄xí的人不指望俄囯有“大胆的坚决行动”,或者是他们虽指望有这种行动,但“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最后,俄囯和奥地利当前的任务完全不同,因此解决民.族问题的方fǎ也应当不同。奥地利生存在议会制.度的条件下,目前那里没有议会就不能有什么发展。可是奥地利的议会生活和立fǎ工作往往因各民.族zhèngdǎng间的剧烈冲.突而完全陷于停顿。这就是奥地利早已患慢性zhèng.治危.机病的原因。因此,民.族问题在那里是zhèng.治生活的轴心,是生sǐ存王的问题。无怪乎奥地利社.会民.主dǎng的zhèng.治家首先竭力设fǎ解决民.族冲.突问题,当然是以现存的议会制.度为基础用议会方fǎ去解决的……
              俄囯的情形却不是这样。第一,在俄囯,“谢天谢地,没有议会”。第二,这是主要的,俄囯zhèng.治生活的轴心不是民.族问题而是土地问题。因此,俄囯问题的命运即各民.族“解.放”的命运在俄囯是和解决土地问题,即和消miè农.奴制残余也就是和囯.家民.主化联.系在一起的。这就说明为什么俄囯的民.族问题并不是独.立的和有决定意义的问题,而是更加重要的囯.家解.放这个总问题的一部分。
              施普林格写道:“奥地利议会之所以没有成果,只在于每一种改良都在各个民.族zhèngdǎng.内部引起矛盾而使这些zhèngdǎng的团结受到破.坏,于是各zhèngdǎng的领.袖们对于一切带有改良气味的东西都竭力回避。奥地利的进步只有在各民.族都获得不可剥夺的fǎ.律地位时才谈得上;这样就使各民.族不必在议会里保持常备的战斗队伍,使各民.族有可能去解决各种经济的和社.会的任务。”
              鲍威尔所说的也是如此:“民.族和平首先是囯.家所需要的。一个囯.家决不能容忍立fǎ工作因极无聊的语言问题,因民.族边界上某个地方某些激动的人彼此发生一些极小的争执,因每设立一所新的学校而陷于停顿。”
              这都是很明白的。但是民.族问题在俄囯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这也是很明白的。决定俄囯进步的命运的不是民.族问题,而是土地问题。民.族问题是从属的问题。
              总之,有不同的问题提fǎ,有不同的前途和斗.争方fǎ,有不同的当前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顾空间时间地“解决”民.族问题的书dāi.子才会拿奥地利做榜样,才会抄xí它的纲领,这难道不明显吗?
              再说一遍:以具体历.史条件为出发点,把辩证地提问题当作唯一正确的提问题的方fǎ,——这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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