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大大制约了他的发展。这部分临时工有的工作五年以上,工资只有可怜吧吧的一点,和正式工差之千里,干一样的活甚至更多,基本保险也不买,不能同工同酬,这与劳动法是相违背的,信用社缺乏晋升机制,他们只能原地踏步,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导致一些很优秀的人才流失。劳务派遣用工2016年招了两批,按理说也行同工同酬,可他们好可怜,一个月扣除五险(无住房公积金)也就一千多,临时工和派遣工就是为正式工和信用社打工的,这合理吗?一个企业的发展应该有强有力的基石,这基石就是员工,他们的利益满足了,他们才会更努力的为信用社事业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