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急迫!!
请问此致可以直接跟在正文后吗?
需要权威解释……因为是大学招生自荐信,想尽量规范。。因为失误导致正文跟署名之间只留了一行空行,所以最正常的那个写法没法用……
(话说《常用书信用语词典》里有这个的解释吗……有这本词典的吧友可以拍一下相关说明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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