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下属林场职工,我们在1996 —1998年期间响应黑龙江省及鸡东县号召,在各林场主管领导召开职工大会动员鼓励下,自筹资金开垦荒山荒地,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荒,整地,修路,建桥,挖排水沟,盖房等,而且每年都给林场缴纳土地使用费,现在鸡东县政府要收回涉及八个林场上千职工开垦的土地经营使用权,强行占用各林场使用中的优良土地资源,并协议转包给非林业职工种植出口日本韩国的紫苏产品,对职工多年经营投入使土地熟化的资金投入及造成上千台的大量农机具闲置的事实不闻不问不补偿,严重违反中央3月十七日下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损害了广大林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重违反国家林业改革增加职工收入 保证职工安定的改革方针,与国家号召的国营林场改革方案背道而驰,协议出让广大职工使用中的土地是否违法,是否涉及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不协商不征求民意严重违反《两学一做》中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高高在上及《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谋事要实的规定,违反《物权法》中第30.37条,协议转包广大职工开垦使用中的6万亩赖以生存的土地使用权,导致很多家庭失去生活来源,大量农机具闲置的事实于不顾,我们广大职工多次上访到县市不给解决,八个林场上千职工请求国家有 关部门给予帮助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