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的话,如果我是负责拷问的家伙,首先我会需要很多下属,我不会再陀面前露面,群演1对陀思宣称自己是拷问的负责人,陀思会发现各种监视器接着利用嘴炮与在监视器后的“我”—群演2交流等等,总之我个人不会暴露在陀思眼底。
首先我必须清楚陀思真正的异能,如果我是为港黑所想,我要截掉陀的四肢,可能能逼出陀的异能。当然陀是为自己想好后路的,比如长时间不回来死屋就要来要人什么的,我个人会多次改变地点,因为不需要预估,而且陀肯定是搜过身的,我这里相对来说也有很六的异能者,我觉得把陀困上个三天还是可以的,但三天真的太少,我个人觉得至少需要四个月。
关于拷问内容,前两个月内只要保证陀思活着,怎么拷问都可以,获得情报居于次位,且不与陀嘴炮,如果真的可以让陀精神爆炸到是可以拷问出来。
首先我必须清楚陀思真正的异能,如果我是为港黑所想,我要截掉陀的四肢,可能能逼出陀的异能。当然陀是为自己想好后路的,比如长时间不回来死屋就要来要人什么的,我个人会多次改变地点,因为不需要预估,而且陀肯定是搜过身的,我这里相对来说也有很六的异能者,我觉得把陀困上个三天还是可以的,但三天真的太少,我个人觉得至少需要四个月。
关于拷问内容,前两个月内只要保证陀思活着,怎么拷问都可以,获得情报居于次位,且不与陀嘴炮,如果真的可以让陀精神爆炸到是可以拷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