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连发75个征地公告
保定新闻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11-15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连发75个征地公告,保定市满城镇、孙村乡、五尧乡、白沟镇、贤台乡、大马坊乡共征地75宗,共计121.0416公顷,约合1815.624亩。本次征地包括满城镇长旺村、满城镇城东村、满城镇北庄村、满城镇城内村、孙村乡大堤口村、孙村乡北孙村、五尧乡东五尧村、五尧乡北五尧村、白沟镇许庄村、白沟镇小营村、白沟镇许家场村、白沟镇魏庄村、白沟镇南留村、白沟镇东芦僧村、白沟镇宋村、白沟镇西芦僧村、白沟镇义合庄村、贤台乡西南韩村、贤台乡杨庄村、贤台乡大次韩村、大马坊乡大马坊村。征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皆已公布。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长旺村地;西至:长旺村地;北至:长旺村地、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543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长旺村地;南至:长旺村地;西至:长旺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000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城东村地、北庄村宅基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城东村、道路;北至:城东村企业)的土地,面积约0.959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庄村企业;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北庄村企业)的土地,面积约0.010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长旺村;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城内村地;北至:长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484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城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长旺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城内村地;北至:城内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61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北庄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468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北庄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00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5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孙村乡大堤口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郭庄村地,南至:大堤口村地,西至:大堤口村地,北至:大堤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434 公顷。依照城市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亩11.6万元(每公顷174.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0日
保定新闻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11-15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连发75个征地公告,保定市满城镇、孙村乡、五尧乡、白沟镇、贤台乡、大马坊乡共征地75宗,共计121.0416公顷,约合1815.624亩。本次征地包括满城镇长旺村、满城镇城东村、满城镇北庄村、满城镇城内村、孙村乡大堤口村、孙村乡北孙村、五尧乡东五尧村、五尧乡北五尧村、白沟镇许庄村、白沟镇小营村、白沟镇许家场村、白沟镇魏庄村、白沟镇南留村、白沟镇东芦僧村、白沟镇宋村、白沟镇西芦僧村、白沟镇义合庄村、贤台乡西南韩村、贤台乡杨庄村、贤台乡大次韩村、大马坊乡大马坊村。征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皆已公布。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长旺村地;西至:长旺村地;北至:长旺村地、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543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征地告知书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长旺村地;南至:长旺村地;西至:长旺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000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城东村地、北庄村宅基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城东村、道路;北至:城东村企业)的土地,面积约0.959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庄村企业;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北庄村企业)的土地,面积约0.010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长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长旺村;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城内村地;北至:长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484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城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长旺村地;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城内村地;北至:城内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61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征地告知书1
满城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北庄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城东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国有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468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五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征地告知书2
满城镇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北庄村地;西至:城东村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00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7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9日
保定市2015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
孙村乡大堤口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郭庄村地,南至:大堤口村地,西至:大堤口村地,北至:大堤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434 公顷。依照城市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亩11.6万元(每公顷174.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