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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多缴的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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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退款的手续
4.2.2.1退款请求的提出
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
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 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 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 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 及收款人信息。当事人要求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1楼2017-06-06 10:27回复
    4.2.1.1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
    (1) 多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应当缴纳年费为600元,在规定期限内实际缴纳费用为650元,可以对多缴的50元提出退款请求。
    (2) 重缴费用的情形:如提出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当事人缴纳200元后,再次缴纳了200元,当事人可以对再次缴纳的200元提出退款请求。
    (3) 错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申请号(或专利号) 的;或者因缴费不足、逾期缴费导致权利丧失的,或者权利丧失后缴纳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提出退款请求。


    2楼2017-06-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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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之日起3年内,提出退款要求。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提供邮局或银行的汇款凭证原件(或加盖邮局或银行或公证的复印件),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及收款人信息,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开户行和账号。重缴费用不能作为次年的年费。


      3楼2017-06-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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