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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小路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雷庄村社区建设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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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口镇东雷庄村属于黄河高滩区的“落河村”“近堤村”,2016年5月26日,山东省政府根据《山东省黄河滩区治理工程总体方案》,把梁山县列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县,梁山县政府把小路口镇东雷庄村列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村。
小路口镇东雷庄村共有人口678人、240户,村庄占地103.2亩。迁建安置地点位于小路口镇张杨路以东、梁赵路以北,规划占地56.96亩。
小路口镇东雷庄社区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补助和土地增减挂钩资金。中央补助每户7万元、省财政补助每户2.51万元,全村补助总额为9.51万元/户×240户=2282.4万元;土地增减挂钩资金,待旧村地上附着物全部清理、全部完成复垦后,由市国土局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土地增减挂钩资金。旧村占地减去社区占地后,每亩地20万元。(103.2亩-56.96亩)×20万元/亩=924.8万元,资金合计3207.2万元。资金支出为旧村房屋、房台补偿以及签订协议房屋腾空奖励。旧房和房台由东雷庄村13名村民代表和第三方评估公司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了评估,并经各户签字认可,补偿标准参照鲁价费发 【2008】187号文执行。旧村房屋补偿1351.5万元,房台补偿535.7万元,签订协议、房屋腾空奖励0.4万元/人×678人=271.2万元(按补偿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及完成旧房腾空的),合计2158.4万元。最后,人口补贴=(收入-支出)/总人口=(3207.2万元-2158.4万元)/678=1.54万元。1.54万元的安置补贴,同安置楼房房款抵扣,多退少补。
东雷庄社区集中安置村民240户,安置区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按40米2,人均住房面积按40米2控制。也就是享受上级安置补贴人员享受人均40米2(不含储藏室)成本价安置房,经初步测算,安置房成本价为1150元/m2,超出人均40米2部分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安置房由县迁建指挥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建成后迁建居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房款。
2016年12月29日东雷庄社区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由山东驿嘉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因为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没有履行好监理责任,山东驿嘉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出现了局部质量不合格问题。发现问题以后,小路口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并研究制定了如下措施:1.邀请质监站、设计院专家勘查工地现场,全面排查质量问题;2、责令山东驿嘉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全面停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经质检单位和监理共同验收、并由监理开具复工令后才准许施工;3、鉴于监理公司没有按要求落实监理职责,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没有履行好监理职责,导致迁安工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一次性扣罚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50000元;4.工程按照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施工,变更以设计院的变更为准,杜绝凭经验办事;5、要求村民代表务必尽到监督责任,监督好建材及施工质量,发挥村民代表应有的作用;6、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职责,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地临时设施建设、做好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检查。
黄河滩区迁建安置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对促进滩区人口有序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小路口镇党委、政府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东雷庄社区建设,并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017年6月7日


1楼2017-06-09 11:23回复
    再问梁山县及小路口镇政府
    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补助,以及土地增减挂钩资金。请问市县两级政府有没有相关的补助或者优惠措施?请公布中央,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对于黄河滩区搬迁试点工程的相关文件。
    二、土地增减资金,旧村占地103.2亩,这103亩测量的时候怎么测的,是否把路,胡同,广场等等测量在内?103.2亩-56.96亩也就是说我们自己拿土地置换了新社区的地皮,也可以说是我们村集体以20 万元每亩的价格购买了梁庙村的土地。此土地应该由东雷庄集体所有,并且应把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为什么梁庙村民一直说这是镇政府租的他们村的土地?请问该地块的土地证何在?请 问有否以租代征?
    三、这些资金这样分配,也就是说政府拿补助资金和土地增减资金买走了东雷庄240户居民的现住房,现宅基地及村台土方和公用地方。也就是说政府拿着国家补贴给东雷庄的钱,用435元每平(砖木结 构)的价格买走了现住房及宅基地,用10元每立方买走了村台。然后让老百姓购买1150元每平方还不含储藏室的毛胚楼房。关于补偿标准,你拿2008年的文件执行2017年的物品?再说这叫补助吗,不就是东雷庄的老百姓贱卖了自己的现住房及宅基地和土方,然后自己购买自己置换来的土地上的楼房吗?
    四、既然是我们村购买的居住用地,要在我们村拥有的土地上为自己村民盖房,县政府在设计招标等等环节有没有征求过老百姓的意见?有没有向东雷庄全体村民公示?
    五、招标选定的建筑公司中标价多少?施工合同包含什么责任和义务?请问向有直接利益相关的东雷庄村民公布过吗?
    六、在我们村购买的地皮上盖楼房,每人限定购买40平米价格为1150,请问1150的初步测算是怎么测算的,是谁测算的?请问在我们地皮上多盖的80多套楼对外出售吗?以市场价出售的楼房利润归东雷庄村民吗?如果不归村民所有,为什么要在我们村地皮上盖楼出售?
    七、请问在建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单纯因为监理公司没有监督好吗?请问建筑公司的责任在哪里?政府的监管呢?
    八、对于小路口镇政府开会研究制定的措施:邀请质检站、设计院专家排查,请问排查哪里?怎么排查?对于原材料及成品工程如何取样检测?隐蔽工程怎么排查?请问有方案吗?方案向大家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吗?如果原材料如钢筋或者主体结构等有重大缺陷,如何补救?如何对建筑公司追责?@马德勇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6-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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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师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6-1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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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找省纪委吧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7-06-2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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