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实验中学面向城区招生,原城东户籍且有城东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且已入住)的小学毕业生和新城购房的居民子女(须有城区户籍、新城房产证且已入住)可直接升入实验中学。老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先进行预报名,人数不足,直接录取;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赣榆初级中学面向城区招生,原城南地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级中学。老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先进行预报名,如果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如果预报名人数不超招生计划数,则连同城区其他学校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一起全部录取,确保城区小学和初中的无缝对接。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5-9日由学生或家长提供有效证件(户口簿、房产证、水电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学生信息登记表,交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教育局审核小组复审确认。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于6月29日前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电脑派位定于7月7日进行,公布名单, 7月9日前各校组织学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