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18年场区常规环境监测服务 。
2、比选范围:对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运营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渗滤液、填埋场外排水、地下水、飞灰、噪音、工业废气(无组织)和苍蝇密度等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以保障该场正常生产,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3、服务期:暂定一年(从正式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
4、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服务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且证书附表的检验检测类别应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大类。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城市市域环境监测或污染企业环境监测服务合同。
(4)财务状况:近 3 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比选人提供无亏损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015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法务合约部 (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城市博客VC时代旁)领取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7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为: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城市博客VC时代旁)兴蓉环科股份公司5楼法务合约部
比选人: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