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xhby.net/system/2008/11/21/010381165.shtml
"校园生活"不妨给学生更多"自治权"
昨天,珠海一中第38届校园运动会开幕。按以往的传统,这届校运会由学生自己指挥调遣,从开幕式策划到各个场次的安排都由学生操办,都由他们自己唱主角。(《珠江晚报》11月20日)
校运会对于人们来说当然并不陌生,不过,通常情形下,校运会的体育项目、赛程都是由教师安排设置好,比赛的裁判也由教师担当以确保公平公正。相形之下,珠海一中这场由学生自主操办的运动会无疑显得相当另类。
不过,在笔者看来,学校放权,校运会完全由学生自治,倒不失为对于学生能力的一个绝佳锻炼机会。事实上,学生本就是学校的主人,作为主人,学生当然应该对学校的相关事务及活动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才是。某种意义上,比起课本上显得单调枯燥的公民教育来,学生“自治”无疑是更能为学生亲身体味并感知公民的内涵,因而也必将成为有效而有益的公民实践。
此外,当我们的学校更习惯于由教师来组织学生活动,由教师把一切大小事务安排妥当,而让学生“吃现成饭”时。看似学校工作和学生活动都组织得井井有条,但实质上却是以剥夺学生的锻炼机会为代价的。而在国外,不仅学生活动由学生自行组织是个惯例,就连教学和上课的形式和方法,也多半要征求学生的意见,学生自治更是体现在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无疑给了学生更大的创新空间,更给了学生充分锻炼能力的机会。
基于上述试点,珠海一中校运会由学生“自治”的做法无疑值得期待,笔者更期望学生的“自治权”能够不止于校运会,而是在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所体现。
最后一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