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引导驾驶员文明出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启用新增宕昌县城区道路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将抓拍图片做为处罚依据自动上传违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7年7月1日00时正式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
二、抓拍路段
1、城区小堡子桥五岔路口(五个路口分别抓拍)。
2、城区中医院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个路口抓拍)。
3、城区县委T字路口(单路口抓拍违法掉头)。
4、城区长征路、开发路、滨河路及哈达铺镇、沙湾镇、两河口镇、官亭镇等全县范围内建有公安监控的路口路段(抓拍违停)。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
(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三)项)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四)项)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一)项)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九)项)
5、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五)项)
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四)项)
7、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违法代码:122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五)项)
8、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违法代码:1044,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二)项)
9、机动车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停的,将一律进行截图抓拍)。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第六十三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十)项)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宕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
一、启用时间
2017年7月1日00时正式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系统。
二、抓拍路段
1、城区小堡子桥五岔路口(五个路口分别抓拍)。
2、城区中医院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个路口抓拍)。
3、城区县委T字路口(单路口抓拍违法掉头)。
4、城区长征路、开发路、滨河路及哈达铺镇、沙湾镇、两河口镇、官亭镇等全县范围内建有公安监控的路口路段(抓拍违停)。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
(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三)项)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四)项)
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一)项)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二)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九)项)
5、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一)项,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五)项)
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四)项)
7、路口遇有交通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违法代码:122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五)项)
8、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违法代码:1044,处罚结果:处罚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二)项)
9、机动车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停的,将一律进行截图抓拍)。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第六十三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十)项)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宕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