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规定业务招待费可以在销售收入的千分之5内税前扣除,我想请问:
1.会计收到1000元招待费,是按1000元、还是按600元入账?即: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600)
贷:现金: 1000(600)
2。如果我按600元做账,年终,业务招待费在千分之5限额内,不在做纳税调整,可不可以?
请各位大咖、税务专家,给予解答,致谢。
1.会计收到1000元招待费,是按1000元、还是按600元入账?即: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600)
贷:现金: 1000(600)
2。如果我按600元做账,年终,业务招待费在千分之5限额内,不在做纳税调整,可不可以?
请各位大咖、税务专家,给予解答,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