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16年5月份。广大业主均被开发商电话口头通知:
1:商铺不再按照原来第一份委托协议的价格条款和时间条款执行;
2:需要重新签订委托协议,内容为:开发商对外已经通告,瑞天广场商铺,不论位置好坏,均按照50元一平米和25元一平米执行。且如果业主的商铺租出去就有租金,如果空置,就无租金。


3:如果不签订此协议,开发商会默认为业主自行收回商铺,那么此后该业主持有的商铺和开发商无任何委托关系。
至此,开发商已经完全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违反了当初的委托协议约定,违反了当初的宣传规划。我们在经过多次和开发商的沟通(期间董事长罗汉涛一直未露面)无果后,无奈之下,决定将罗汉涛的这种恶行反映到黄冈市人大,希望领导们能看在我们血汗钱的份上,救救我们这些走投无路的平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