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毕业生暑假留校住宿的通知
1、原则上,暑假不安排学生住宿,如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或部门申请,经辅导员同意、家长同意,所在学院副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
2、学生处宿管科只提供宿舍住宿,不负责学生管理。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暑假期间的管理由申请学院或部门负责,谁留人谁负责。
3、学生在暑假住宿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以及管理由申请部门自行负责。
4、住宿期间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暑假住宿由宿管科统一安排,不得自行调换宿舍。
6、各学院或部门要安排老师值班。
7、须申请暑假住宿的学院或部门务必在6月28号之前办理完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办理手续需上交的资料:1、学院或部门申请暑假住宿的报告;2、暑假申请住宿名单电子表和纸质表(学院或部门汇总表);3、《暑假留校住宿安全责任书》;4、暑假值班安排表。
负责人:李霞(18975351970)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