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4个县(市、区)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龙口市名列其中。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在试点过程中,34个省级试点单位将统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通过试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