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区直学校2017年新生报名通知
2017-06-19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第四小学
报名时间: 6月28日-7月1日 8:30-11:30,14:30-17:00。
地 点:海港第四小学
报名材料:
(一)港区(主城区)户口
1.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无房产者提供租房协议。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预防接种本。
(二)主城区购房
1. 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即法定监护人在海港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可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待查)或工商营业执照;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预防接种本。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托管区域)
1. 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即法定监护人在海港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可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待查)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公安部门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县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所租房屋的房本或购房合同,待查);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预防接种本。
用欺骗手段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
备注: 1.以上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本外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预防接种本仅一年级新生提供。
2017-06-19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第四小学
报名时间: 6月28日-7月1日 8:30-11:30,14:30-17:00。
地 点:海港第四小学
报名材料:
(一)港区(主城区)户口
1.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无房产者提供租房协议。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预防接种本。
(二)主城区购房
1. 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即法定监护人在海港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可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待查)或工商营业执照;
2.房产本(房产需为法定监护人所有,无房本者需提供购房合同和缴款票据)。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预防接种本。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托管区域)
1. 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即法定监护人在海港区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可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待查)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公安部门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县区户籍学生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所租房屋的房本或购房合同,待查);
3.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
5.预防接种本。
用欺骗手段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
备注: 1.以上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本外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预防接种本仅一年级新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