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1、身份证办理将接受异地受理。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随着挂失申报的全国实施,未来挂失的身份证不能再使用。2、住房公积金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在济南,这五家银行可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建行济南经七路支行营业室、工银济南经十路支行、农行济南泺源支行、中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中支行、交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中支行。3、经销商加价提车、强制购买保险等行为将被禁止。《汽车销售管理办法》7月起实行。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等服务。4、办公事开票只填企业名无法报销。7月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除提供企业名外,还须提供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5、经营机构不得向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自7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机构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服务。6、青岛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将统一征缴。青岛决定自7月1日起,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按年度征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2017年作为过渡年,按原政策规定征缴本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按本通知规定统一征缴2018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7、淄博主城区停车场15分钟内免费停。7月起,淄博市主城区(张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