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昭先生是一名从事体育报道35年的老体育记者,是在下的前辈,更是在下一直十分尊敬的业内高人!因此,区区从事了二十多年体育报道的小记者只能是以向前辈讨教的站位与汪先生商榷。
首先,汪先生这篇文章是以人民日报记者身份撰写的么?如果没记错,汪先生今年已经六十有六了,应该已经退休在家了,不太可能以人民日报记者的身份写这篇评论了。那么就是说本文今天的商榷探讨与人民日报无关,说清这个很重要!除了人民日报记者,汪先生还有很多头衔,新浪专栏作者什么的,这些个都没问题,我们充分尊重汪先生的话语权,也乐意聆听汪先生的警示名言。
但是如果是以这样的身份——也就是中国足协排名第14的执委名义所写,那似乎这篇所谓的评论就显得值得嚼果和商榷了。
是的,本人首先必须同意汪先生关于问题必须在规则范畴内解决这样的思路,这是契约社会规则社会的基本要义,这也是本人并不认同也从没有相信俱乐部真退赛的缘由——事发当晚,如果没记错,咖咖体育可能是唯一没有以“容大退赛”为题目为主要内容发报道的媒体,倒不是别的媒体发错了,从新闻学角度说,既然容大说了退赛,那么媒体以这个为由头不仅完全可以,也很抓眼球,符合传播学的理论和思路,我为这么写的媒体同行表示点赞!
但之所以咖咖体育没有以这个发,一个是本人多年体育报道经历认定这个不可能,另外“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作为刚入中甲的刚一岁的幼年容大俱乐部,那样背景下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而且现在可以确凿的说那个点球就是误判,这种情况下,作为俱乐部董事长说还不能气哭说几句气话,谁有权利给人家一个董事长做这样的规定?足协章程里有董事长不许当场痛哭这样的规定么?而退不退赛是以俱乐部正式文本为准,而不能以某人口头几句话就认定包括董事长,毕竟还有其他董事呢,因此咖咖体育遂没有以容大退赛为由头来报道。汪先生经风沐雨这么久,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
即使确实本人也觉得做董事长这么说也不合适,但如果你将这个就笃定认为容大要退出,是不是也显得唐突了些?当然,即使如此本人还是认同其契约规则说的,但是接下来所谓不能采取随心所欲的极端方式这个表述,也显得过于笃定了些,退赛就是随心所欲?我没钱了玩不下去了,你又不给我钱我能退么?俱乐部经历重大变化,没精力玩不下去了,能退么?说白了,这就好像我买车票与铁路公司达成契约了,但临时有事上不了车了,退票或者车票作废这个结果我担了没问题,可谁能说我退票就是随心所欲了?咋这还成了极端方式了?这是任何合作中正常的退出形式啊无非负担后果的问题,怎么就成了极端了呢?汪先生没退过机票车票?极不极端?
况且,如果是你列车航班服务不好造成事实上影响了我的出行质量,我同样可以退票啊,举个例子,万达退出足球圈的当口,事实已经证明中国足协当时已经是黑幕重重,叉腰肌就不说了说了大家会乐……南勇随身一个银行卡里就是七百万的现金不就是这个风波中的一个小画面么?连金哨都抓了……如果你提供的是这样的服务,人万达说我不玩了我退赛,人万达极端在哪里了?
当然,说这些并非说目前中国足协有这些问题,但是在中国足协历史上的问题已经不具备很高的信用度的情况下,人容大如果就认定目前环境你们的服务不合适了,人家不玩了,这咋就随心所欲了咋就极端了?汪先生用词能不如此过于随心所欲过于极端么?
其二,既然说到规则规矩了,要求俱乐部遵守是对的,本人双手赞成!但是,这规矩是说应该双方面遵守还是单方面遵守?如果是双方面遵守,足协是否是这方面的模范生呢?大家可能都心知肚明吧!我们就不说历史黑影造成的信用度余额不足了,单说容大俱乐部,在前不久容大和北京人和比赛中,一段时间内竟然出现了长时间人和12人打11人的惊呆了全世界的画面——这不是开玩笑全球大量媒体报道了这件事!这不能说符合规则吧?可是,足协面对这个不符合规则的事情是怎么按规则处理的?这么写并非容大想追究人和,兴许人家就是上下场搞错了,但人家错你当值裁判不能错啊,好你也跟二五眼似的全场飞奔看着12人吊打11人,你的规则意识呢?你的裁判这么不守规则了,你足协是怎么执行规定严肃处理的?你遇事逢方画圆私下寒暄没规没则地,到了容大这就煞有介事的说规则说小鬼你们素质很差差的太远……有意思么?
另外,足球规则里关于补时关于点球有清晰的规则,中国裁判误判率之高可能是唯一可以和中国足球豪买相比之高,足协历史上的信用度已经告诉我们,误判里面有真误判有假误判,这里面可操作的尺度和空间大得比电影《异形》里走到的空间还大,如此明知道自己裁判水平一般还不想办法——比如董路说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应该加录像裁判的,但没听说足协去做这个事,就由着这么高的错判率可真也可假地执行规则,不觉得这本身就是对规则的恣意镂空么?错了可以想见,您足协见个谅道个歉提供的裁判服务不到位,总可以吧?有过么?啥叫内部处理啊?那这次容大事件能让人家容大集团内部处理么?如此不痛不痒地内部处理,能对裁判产生多大的警示效应啊?尤其是这要是水平就不行甚至里面有猫腻,你内部执行停几场出来不还得影响甚至祸害中国足球么?那这个内部处理和二战英法的绥靖政策有什么分别呢?不都是不顶事么?你中国足协的规则执行力这么差,不说,反倒要求各位小鬼你们好好执行规则啊,不行打屁股。汪先生您愿意上这样的大班么?
其三,汪先生言之凿凿最后说,中国足球面临的形势是,一方面是大众广泛喜爱,另一方面是一些联赛参与方职业操守缺失。是,我咬咬牙认了这条,但就这些么?没觉得落下什么么?翻开中国足球大事记,最震撼的是这两条,还是叉腰肌七百万抓金哨一锅端?事实证明中国足球职业化这么多年水平不升反降,是和中国足协历史上管理能力低下不守规则违规甚至违法,搞得联赛乌烟瘴气国家队连世界杯外围赛的边都摸不着了,直接影响了全国人民对足球的关注孩子们都不踢球了有巨大关系,这么大的问题,汪先生是根本没想到呢还是选择性遗忘呢您可是老体育记者啊!包括说光剩对足球利益的追逐了,追逐产品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本分,既然俱乐部选择足球作为一个项目一个产品,除了热爱除了担当,追求包括盈利在内的足球利益何错之有啊?足协不也要求俱乐部尽快盈利么不盈利买外援都开始受限?这难道在汪先生眼里也是该指责的铜臭十足应该挞伐的?果真如此这种观念是否本身就与足球职业化乃至市场经济不相符呢?
其四,本人声明,本人及咖咖体育绝不袒护此次事件中有可能的违法违规事件,坚决支持中国足协依规依矩做出的正确处理决定!谁确实违法该抓抓该罚罚,这没问题,这也是一个媒体和媒体人的基本站位。但如果某个个体没来由地戴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顶戴来对一家正规经营的市场主体以选择性遗忘的气魄戕指再三,那不仅是不公允的不应该的,更是粗暴的不公平的!从过往报道和其他点滴信息来看,汪先生本是一谦谦君子!如此粗豪文笔,着实令人吃惊和不习惯,因此著文商榷!本文就事论事,不代表个人不再崇敬汪先生的君子之风,不代表本人不再学习汪先生业内的巨擘经典!除了这一篇以外。
首先,汪先生这篇文章是以人民日报记者身份撰写的么?如果没记错,汪先生今年已经六十有六了,应该已经退休在家了,不太可能以人民日报记者的身份写这篇评论了。那么就是说本文今天的商榷探讨与人民日报无关,说清这个很重要!除了人民日报记者,汪先生还有很多头衔,新浪专栏作者什么的,这些个都没问题,我们充分尊重汪先生的话语权,也乐意聆听汪先生的警示名言。
但是如果是以这样的身份——也就是中国足协排名第14的执委名义所写,那似乎这篇所谓的评论就显得值得嚼果和商榷了。
是的,本人首先必须同意汪先生关于问题必须在规则范畴内解决这样的思路,这是契约社会规则社会的基本要义,这也是本人并不认同也从没有相信俱乐部真退赛的缘由——事发当晚,如果没记错,咖咖体育可能是唯一没有以“容大退赛”为题目为主要内容发报道的媒体,倒不是别的媒体发错了,从新闻学角度说,既然容大说了退赛,那么媒体以这个为由头不仅完全可以,也很抓眼球,符合传播学的理论和思路,我为这么写的媒体同行表示点赞!
但之所以咖咖体育没有以这个发,一个是本人多年体育报道经历认定这个不可能,另外“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作为刚入中甲的刚一岁的幼年容大俱乐部,那样背景下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而且现在可以确凿的说那个点球就是误判,这种情况下,作为俱乐部董事长说还不能气哭说几句气话,谁有权利给人家一个董事长做这样的规定?足协章程里有董事长不许当场痛哭这样的规定么?而退不退赛是以俱乐部正式文本为准,而不能以某人口头几句话就认定包括董事长,毕竟还有其他董事呢,因此咖咖体育遂没有以容大退赛为由头来报道。汪先生经风沐雨这么久,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
即使确实本人也觉得做董事长这么说也不合适,但如果你将这个就笃定认为容大要退出,是不是也显得唐突了些?当然,即使如此本人还是认同其契约规则说的,但是接下来所谓不能采取随心所欲的极端方式这个表述,也显得过于笃定了些,退赛就是随心所欲?我没钱了玩不下去了,你又不给我钱我能退么?俱乐部经历重大变化,没精力玩不下去了,能退么?说白了,这就好像我买车票与铁路公司达成契约了,但临时有事上不了车了,退票或者车票作废这个结果我担了没问题,可谁能说我退票就是随心所欲了?咋这还成了极端方式了?这是任何合作中正常的退出形式啊无非负担后果的问题,怎么就成了极端了呢?汪先生没退过机票车票?极不极端?
况且,如果是你列车航班服务不好造成事实上影响了我的出行质量,我同样可以退票啊,举个例子,万达退出足球圈的当口,事实已经证明中国足协当时已经是黑幕重重,叉腰肌就不说了说了大家会乐……南勇随身一个银行卡里就是七百万的现金不就是这个风波中的一个小画面么?连金哨都抓了……如果你提供的是这样的服务,人万达说我不玩了我退赛,人万达极端在哪里了?
当然,说这些并非说目前中国足协有这些问题,但是在中国足协历史上的问题已经不具备很高的信用度的情况下,人容大如果就认定目前环境你们的服务不合适了,人家不玩了,这咋就随心所欲了咋就极端了?汪先生用词能不如此过于随心所欲过于极端么?
其二,既然说到规则规矩了,要求俱乐部遵守是对的,本人双手赞成!但是,这规矩是说应该双方面遵守还是单方面遵守?如果是双方面遵守,足协是否是这方面的模范生呢?大家可能都心知肚明吧!我们就不说历史黑影造成的信用度余额不足了,单说容大俱乐部,在前不久容大和北京人和比赛中,一段时间内竟然出现了长时间人和12人打11人的惊呆了全世界的画面——这不是开玩笑全球大量媒体报道了这件事!这不能说符合规则吧?可是,足协面对这个不符合规则的事情是怎么按规则处理的?这么写并非容大想追究人和,兴许人家就是上下场搞错了,但人家错你当值裁判不能错啊,好你也跟二五眼似的全场飞奔看着12人吊打11人,你的规则意识呢?你的裁判这么不守规则了,你足协是怎么执行规定严肃处理的?你遇事逢方画圆私下寒暄没规没则地,到了容大这就煞有介事的说规则说小鬼你们素质很差差的太远……有意思么?
另外,足球规则里关于补时关于点球有清晰的规则,中国裁判误判率之高可能是唯一可以和中国足球豪买相比之高,足协历史上的信用度已经告诉我们,误判里面有真误判有假误判,这里面可操作的尺度和空间大得比电影《异形》里走到的空间还大,如此明知道自己裁判水平一般还不想办法——比如董路说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应该加录像裁判的,但没听说足协去做这个事,就由着这么高的错判率可真也可假地执行规则,不觉得这本身就是对规则的恣意镂空么?错了可以想见,您足协见个谅道个歉提供的裁判服务不到位,总可以吧?有过么?啥叫内部处理啊?那这次容大事件能让人家容大集团内部处理么?如此不痛不痒地内部处理,能对裁判产生多大的警示效应啊?尤其是这要是水平就不行甚至里面有猫腻,你内部执行停几场出来不还得影响甚至祸害中国足球么?那这个内部处理和二战英法的绥靖政策有什么分别呢?不都是不顶事么?你中国足协的规则执行力这么差,不说,反倒要求各位小鬼你们好好执行规则啊,不行打屁股。汪先生您愿意上这样的大班么?
其三,汪先生言之凿凿最后说,中国足球面临的形势是,一方面是大众广泛喜爱,另一方面是一些联赛参与方职业操守缺失。是,我咬咬牙认了这条,但就这些么?没觉得落下什么么?翻开中国足球大事记,最震撼的是这两条,还是叉腰肌七百万抓金哨一锅端?事实证明中国足球职业化这么多年水平不升反降,是和中国足协历史上管理能力低下不守规则违规甚至违法,搞得联赛乌烟瘴气国家队连世界杯外围赛的边都摸不着了,直接影响了全国人民对足球的关注孩子们都不踢球了有巨大关系,这么大的问题,汪先生是根本没想到呢还是选择性遗忘呢您可是老体育记者啊!包括说光剩对足球利益的追逐了,追逐产品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本分,既然俱乐部选择足球作为一个项目一个产品,除了热爱除了担当,追求包括盈利在内的足球利益何错之有啊?足协不也要求俱乐部尽快盈利么不盈利买外援都开始受限?这难道在汪先生眼里也是该指责的铜臭十足应该挞伐的?果真如此这种观念是否本身就与足球职业化乃至市场经济不相符呢?
其四,本人声明,本人及咖咖体育绝不袒护此次事件中有可能的违法违规事件,坚决支持中国足协依规依矩做出的正确处理决定!谁确实违法该抓抓该罚罚,这没问题,这也是一个媒体和媒体人的基本站位。但如果某个个体没来由地戴着一个硕大无朋的顶戴来对一家正规经营的市场主体以选择性遗忘的气魄戕指再三,那不仅是不公允的不应该的,更是粗暴的不公平的!从过往报道和其他点滴信息来看,汪先生本是一谦谦君子!如此粗豪文笔,着实令人吃惊和不习惯,因此著文商榷!本文就事论事,不代表个人不再崇敬汪先生的君子之风,不代表本人不再学习汪先生业内的巨擘经典!除了这一篇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