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刘索拉一本新书,《你活着因为你有同类》。只是因为喜欢这个书名所以从当当网上订了。
一向喜欢刘索拉,文字是她的小刀,一刀刀刻出生活和音乐的样子。也喜欢看她和洪晃谈天说地。两个极度聪明的女子,因为过分聪明,我总疑心她们的爱情只是点缀。活得太任性自由的女子,大抵总会疏离了爱情。
喜欢一个女子,活得浓墨重彩,用加缪的话鼓励自己—尽管世界黑暗,偏要尽情燃烧。“偏要”两个字任性蛮不说理,不怕被辜负的劲。其实受过伤害,但受过伤害就不活了?就做祥林嫂状?其实“偏要”是她自己翻译的。我非常喜欢这样任性的翻译。
一起去新天地买“安瑞井”这个品牌,两个女子认同一个品牌非常难。因为贵而奢侈,又因为张扬到放肆,我对喜欢“安瑞井”的女子都另眼相看。没有比这个品牌更张扬、更放浪、更不拘一格的了。仿佛李白诗篇,醉了酒,任意涂写,但是极具神韵。品牌也似人,透过“安瑞井”,我看到的是个性凛然的女子,着宽大飘逸动人的白色麻的长衫,行走在夜里,算得锦衣夜行吧?
每每是自己去。
因为一件衣服总有一两千,所以,算得奢侈。而遇到的女子总是极少。喜欢“安瑞井”的女子个子都高,但她不是。
她不高,而且,微胖,但穿上“安瑞井”照样动人。
我们初遇时她穿一件“安瑞井”,红色麻的开衫,袖子飘着,似一只雁在林梢。我惊喜地问:“是不是穿的‘安瑞井’?”
于是烈日炎炎一起打车去买新衣。
我喜欢她穿红,彻底地不顾一切,自恋到极致的张狂。“安瑞井”一点不妥协不认同,要的就是出位出色。她真适合。而我试了一条肥大到近乎口袋的真丝绸裤,白色,走起路来可以装无数春风,两个人喜悦地夸着。我终于知道,同类,看对方什么都会好。
包括我的小说和随笔,置于她案头,她说字字珠玑,又说我冰雪聪明。在短信中,她说十六楼可以看得到燕山。如果是早晨,黎眉如黛,不仅见山,还能听风赏雪看云,还能找到我这样的同类。一起坐沙发上穿着“安瑞井”吃毛豆,那碧青的碗,盛着红瓤黑籽西瓜。我们不说话都美,只因为闻得到知了在外面叫着,有蝉趴到窗上。她说,那是我。那一定是我。
挑灯来寻另一个人,我知道,她的气息如此与我类似。都说动物之间没有语言,就是靠气息寻找彼此,我们何尝不是?我们寻的找的,大抵是和我们精神上有触通的那个人,不分男女、不分年龄。那只是形式,关键是心。有心,足矣了。
有同类真好。
不会看不上你的任性和放肆,反而觉得那是美。不会觉得你穿衣过分不负责,反而觉得另一种放肆的美。同类可以一起去旅行,在旅途中谈油画、建筑、书法、歌剧,可以一起去看青春版《牡丹亭》,学一段“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同类真是人生中锦上添花的事情。烹茶煮酒,多一个这样的同类,美妙绝伦。
都说素人无情,原本亦是冷淡之人,但这些人如果遇到同类,那才是对酒当歌、鲜衣怒马。我们曾喝过十几瓶子啤酒,倒在沙发上,两条蛇似的唱戏,到天亮。
哪管人生苦短,此时,倒是山长水远。
所以,分外喜欢刘索拉和洪晃这样的知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谈谈美男烟火。这样的同类,早就活明白,与其一个独玩,不如找一个同类,把个性再复制一遍。
爱情的同类更是嫣然美妙。
想想吧,一个眼神都懂得,爱到连骂了粗口都得到赞喝。这样的同类,怎么不让人欣喜?他说:“你老吧,越老我越爱,千万别鲜活得小姑娘似的,我倒怕了。”她说:“我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里面写的老爱情。”一个老男人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到最后他们终于相爱了,亲吻时老女人说:“我有老人味了,嘴里味道不干净了。”他说:“我不嫌,我也有了。”
那才是真爱情,到老了,还这样亲这样爱,不嫌彼此有老人味,多美呀。
真是最好的同类。
一向喜欢刘索拉,文字是她的小刀,一刀刀刻出生活和音乐的样子。也喜欢看她和洪晃谈天说地。两个极度聪明的女子,因为过分聪明,我总疑心她们的爱情只是点缀。活得太任性自由的女子,大抵总会疏离了爱情。
喜欢一个女子,活得浓墨重彩,用加缪的话鼓励自己—尽管世界黑暗,偏要尽情燃烧。“偏要”两个字任性蛮不说理,不怕被辜负的劲。其实受过伤害,但受过伤害就不活了?就做祥林嫂状?其实“偏要”是她自己翻译的。我非常喜欢这样任性的翻译。
一起去新天地买“安瑞井”这个品牌,两个女子认同一个品牌非常难。因为贵而奢侈,又因为张扬到放肆,我对喜欢“安瑞井”的女子都另眼相看。没有比这个品牌更张扬、更放浪、更不拘一格的了。仿佛李白诗篇,醉了酒,任意涂写,但是极具神韵。品牌也似人,透过“安瑞井”,我看到的是个性凛然的女子,着宽大飘逸动人的白色麻的长衫,行走在夜里,算得锦衣夜行吧?
每每是自己去。
因为一件衣服总有一两千,所以,算得奢侈。而遇到的女子总是极少。喜欢“安瑞井”的女子个子都高,但她不是。
她不高,而且,微胖,但穿上“安瑞井”照样动人。
我们初遇时她穿一件“安瑞井”,红色麻的开衫,袖子飘着,似一只雁在林梢。我惊喜地问:“是不是穿的‘安瑞井’?”
于是烈日炎炎一起打车去买新衣。
我喜欢她穿红,彻底地不顾一切,自恋到极致的张狂。“安瑞井”一点不妥协不认同,要的就是出位出色。她真适合。而我试了一条肥大到近乎口袋的真丝绸裤,白色,走起路来可以装无数春风,两个人喜悦地夸着。我终于知道,同类,看对方什么都会好。
包括我的小说和随笔,置于她案头,她说字字珠玑,又说我冰雪聪明。在短信中,她说十六楼可以看得到燕山。如果是早晨,黎眉如黛,不仅见山,还能听风赏雪看云,还能找到我这样的同类。一起坐沙发上穿着“安瑞井”吃毛豆,那碧青的碗,盛着红瓤黑籽西瓜。我们不说话都美,只因为闻得到知了在外面叫着,有蝉趴到窗上。她说,那是我。那一定是我。
挑灯来寻另一个人,我知道,她的气息如此与我类似。都说动物之间没有语言,就是靠气息寻找彼此,我们何尝不是?我们寻的找的,大抵是和我们精神上有触通的那个人,不分男女、不分年龄。那只是形式,关键是心。有心,足矣了。
有同类真好。
不会看不上你的任性和放肆,反而觉得那是美。不会觉得你穿衣过分不负责,反而觉得另一种放肆的美。同类可以一起去旅行,在旅途中谈油画、建筑、书法、歌剧,可以一起去看青春版《牡丹亭》,学一段“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同类真是人生中锦上添花的事情。烹茶煮酒,多一个这样的同类,美妙绝伦。
都说素人无情,原本亦是冷淡之人,但这些人如果遇到同类,那才是对酒当歌、鲜衣怒马。我们曾喝过十几瓶子啤酒,倒在沙发上,两条蛇似的唱戏,到天亮。
哪管人生苦短,此时,倒是山长水远。
所以,分外喜欢刘索拉和洪晃这样的知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谈谈美男烟火。这样的同类,早就活明白,与其一个独玩,不如找一个同类,把个性再复制一遍。
爱情的同类更是嫣然美妙。
想想吧,一个眼神都懂得,爱到连骂了粗口都得到赞喝。这样的同类,怎么不让人欣喜?他说:“你老吧,越老我越爱,千万别鲜活得小姑娘似的,我倒怕了。”她说:“我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因为里面写的老爱情。”一个老男人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到最后他们终于相爱了,亲吻时老女人说:“我有老人味了,嘴里味道不干净了。”他说:“我不嫌,我也有了。”
那才是真爱情,到老了,还这样亲这样爱,不嫌彼此有老人味,多美呀。
真是最好的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