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抄袭吧 关注:70,821贴子:491,875

回复:【讨论】某些古风歌手所谓的“翻唱”是否属于抄袭或侵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算侵权不算抄袭,一但著名自己原创,那都是抄袭


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18-01-28 22:02
回复
    废话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8-02-08 23:57
    回复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8-02-17 01:08
      回复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只要是二次创作都算侵权的话,那一直大行其道的同人文、同人漫都算侵权了,况且同人展上大部分都是卖的二次创作的同人本子,姑且不算盈没盈利,但肯定是商用了。如果这样算的话,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不算侵权大国。


        IP属地:上海38楼2018-03-19 12:43
        收起回复
          没商用就不算吧,所以我一直都说洛天依侵权有人还说我为什么跟一个虚拟人物计较,废话我要是知道洛天依是谁弄出来的就好了。虽然说有些翻唱是原作者允许走正规渠道的,可以知道了我喜欢的古风曲子是日本翻唱,总感觉有点失望。连中国古风歌曲都要翻唱日本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8-03-19 17:47
          收起回复
            问题在于,很多翻唱的都是很早以前的。。那个时候有多少人知道侵权这个事?恐怕很多骂的厉害的人都还在满地爬,连侵权两个字都不会写吧。我不否认就翻唱这个事情来说,他们做错了。但是我个人能理解。如果那个时候反山寨反侵权意识能普及的话,zg的发展不止今天这样了。不过别说十几年前,就是现在都没普及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40楼2018-03-19 19:48
            收起回复
              会标明原曲的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18-04-05 15:39
              回复
                请看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42楼2018-04-10 07:25
                回复
                  其实很多时候去私信歌手,歌手都不一定回会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8-04-10 12:57
                  回复
                    其中有利益就是侵权,没有的话算不算我不知道,但应该没有人会纠结,我不讨厌翻唱,因为他们给我带来不少优良好听的歌曲,就像小时候看得无数字幕组搬运的动漫,但是请这些翻唱歌手记住,翻唱的终究不如自己创作好,而且请讲一些礼貌,至少要标注清楚原版来源和歌手,不要莫名其妙的将别人的劳动成果化为自己的果实


                    44楼2018-04-11 10:45
                    回复
                      我想说句甘霖酿,有些你填词翻唱就翻唱了呗还跑去原曲ky,这都是些啥人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5楼2018-04-13 11:08
                      回复
                        1.未经原权利人同意, 直接重填歌词,但原作品有词有曲
                        2.未经原权利人同意, 新填歌词, 原作品无词有曲
                        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为都未经原创作人的同意,径行公开发表,都属于侵权行为。即使经过同意原则上仅能享有署名权, 除非原作者愿意共享,即使是有曲无词的作品也是一样的。
                        有次看到星象仪的改编版齐天里有踩大冢爱的说是36线歌手,翻唱给原唱加人气的,反过来有人说听完齐天又去看日版花样男子配乐太出戏的,难道不正说明了齐天这样的侵权翻唱是音乐界的毒瘤吗?大冢爱知道了会吐血吧……
                        还有说评论原唱就是黑到翻唱,是翻唱被捅刀子怎么能该受害者道歉,说原创不是也未经授权用了发明乐器人的乐器,笑尿了,真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本身无视底线的喜欢估计就没什么智商吧。同时很多人胆小逃避现实原创,说一起举报评论中带原创的,你咋不直接举报原创呢?
                        想想这样的毒瘤音乐成为一种潮流,潮流成为侵权翻唱的理由,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流入音乐。连翻唱自己都能挺直腰板说自己被黑出翔,这种连带责任不能只从我做起的态度,连靠最低底线的法律来说事都很无力了。
                        反正我是喜欢大冢爱星象仪,喜欢花男,一首讲少女恋爱的曲子硬要改成讲柔柔弱弱有气无力的小悟空,女声的附和哈啊啊,其中还掺杂烟花爆竹声不是很懂哪里好……


                        46楼2018-05-11 09:08
                        收起回复
                          本身公开发表就是侵权,不商用也能造成造成了很多恶劣影响。何况公开发表了难免有人会用作商用也不会通知翻唱,拿来商用更是罪加一等。法律是最低底线,没有法律知识,道德的直觉也是该有的,什么叫偷梁换柱,什么叫不劳而获……


                          47楼2018-05-11 09:17
                          回复
                            只要不做商用就不算侵权。。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18-05-11 17:08
                            收起回复
                              如果不提作曲者应该是抄袭吧,如果说了应该是侵权吧……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8-05-11 18: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