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中,文化仍然习惯性地将矛头先指向受害者,人们千方百计的想要验证ta们是否才是犯错的一方,尤其当受害者是女性时,她们的“生活作风”都要先被充分地审查一番。
正是迫于社会对于女性习惯性的道德审查,在施暴者试图用二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理由以获取轻判时,受害者的母亲不得不一再地强调自己女儿的“乖巧”与“纯洁”,使强奸的事实更显“毋庸置疑”,才能为失去生命的女儿夺回些许名誉和尊严。
施暴者声称他与受害人为男女朋友关系以期证明受害者自愿与他发生关系,受害者的母亲立刻澄清,提出二人曾经有过矛盾,女儿也表达过对他的厌恶,证实两人绝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施暴者用男女朋友关系试图为自己辩护,受害者母亲的及时澄清,都是因为他们清楚亲密关系会如何在一起性侵案中混淆视听。
而本案中的施暴者也被媒体描述成绝对符合“做得出这种丑事”、“绝对不值得原谅”的形象,他被证实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富二代、小混混,他的形象最大限度的激起了人们对他的愤恨。
对于王哲,李洁曾专门写过一个材料交给警方,名字就叫《李洁起底王哲》,在这份材料中,她将王哲称为“出生在问题家庭的问题少年”,称他“在学校是黑团伙头目,除了学习不干其他坏事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