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从影二十年,拍过四十部电影,她在文艺片,喜剧片,动作片之间游刃有余,其跨度之广,几乎无人能及。她的电影角色展示港片兴盛时期的女性足迹,也侧面反映出香港女性的地位提升。今天的华语片,已不见类似梅艳芳的人物。然而,这些电影不能独立来看,无论是妓女,侠女,恶婆,昏君,电影中的梅艳芳一方面连结了她在歌坛的男装丽人,坏女孩,妖女,性感女郎等形象,另一方面亦对照幕后那个直率敢言,广结好友,为公义发声的她。
香港在那个娱乐工业非常蓬勃,文化又比较开放的年代,让梅艳芳得以在歌星两个领域尽情发挥。当时,港片不是没有粗制滥造的,广东歌不是没有滥竽充数的,然而,台前幕后仍有不少人才大胆创新,写下经典。梅艳芳赶上了香港最好的时代,香港最好的时代也遇上了梅艳芳。她的歌,她的电影,她的人格,化成了香港文化的重要文本,成为香港故事的一部分,已超越传统电影研究的范畴。
『看见梅艳芳,我看见香港』梁款一针见血地道出梅艳芳对于香港的意义。也因此,研究电影中的梅艳芳已不是传统的影评或电影研究可以解决,而必须引用明星研究(Star Studies)的框架――把她的一切看成是『明星文本』(Star Text),探究她如何从一个艺人变成代表整个城市的『香港的女儿』。再去挖掘其人其事其作品如何成为社会现象与文化符号,这种思考路径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探究梅艳芳及港产片,而是为了更了解香港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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