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搞清楚这种扣钱行为的性质,如果是“罚款”,那么劳动法是不允许的
如果是“赔偿”,按照劳动法必须是因为你的个人过失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从金额上,“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衣服的成本,不是售价,这里你要搞清楚
第二,就是楼上说的,赔偿也只能每月最多扣20%,如果扣后低于最低工资,必须保证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发放以后再逐月扣减
第三,从法理上来说,试用期并不是单独的一个时间期间,而是包含于劳动合同中的一个概念,所以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没有签劳动合同,即违法。相关的你可以自行百度,我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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