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新荣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9个,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
(三)为满足招聘需求,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如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需学校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本科生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各学科专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版》并结合新荣区实际制定(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9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新荣区服务的下列人员:
①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或劳动合同期满的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
⑥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新荣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如此类人员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相应计划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中。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新荣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9个,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
(三)为满足招聘需求,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如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需学校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本科生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各学科专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版》并结合新荣区实际制定(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9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新荣区服务的下列人员:
①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或劳动合同期满的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
⑥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新荣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如此类人员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相应计划名额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中。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