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学校:
为了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艺术交流平台,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促进我市钢琴和提琴艺术的普及和提高,进一步推动我市美育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0 月举办“吉奥诺杯”宁德市第三届青少年钢琴大赛暨首届青少年小提琴大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自愿原则,积极推荐有钢琴和提琴艺术特长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比赛。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吉奥诺杯”宁德市第三届青少年钢琴比赛规程
一、主办: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二、承办:宁德市音乐表演行业协会、 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宁德市小耳朵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三、协办: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10月28—29日;
2.报名时间: 10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上报组委会
3.文艺汇演暨获奖音乐会时间:11月24日;
4.比赛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音乐厅(新校区)。
五、比赛分组
1.年龄组:
(1)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
(2)小学中年级组(3、4年级);
(3)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
(4)初中组;(5)高中组;(6)大学生组;(7) 中职组;
(8)大学生协奏曲组。
2.作品组(不限年龄)
(1)拜厄组;(2)车尔尼练习曲599组;
(3)车尔尼练习曲849组;(4)车尔尼练习曲299组;
(5)莱蒙练习曲组;(6)巴赫初级钢琴曲组;
(7)巴赫二部创意曲组;
(8)小奏鸣曲组【克勒】(选择快板乐章);
(9)莫扎特钢琴奏鸣曲(选择快板乐章)。
六、注意事项
1.比赛选手应完整演奏全曲,摇铃终止演奏不影响成绩。
2.比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反复段落无需反复。
3.参赛者比赛顺序由组委会与领队以抽签方式确定。
4.违反比赛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者应根据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比赛结果将于该组比赛结束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4名,三等奖7名。
2.指导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指导教师是指近年来至少近三个月指导该选手的钢琴教师)。
八、其他事项
1.名额分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学校,经过公开选拔每组选送1名选手参加市决赛。
2.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体裁不限),限时、背谱演奏。
3.选手演奏时间: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3分钟、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4分钟、 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5分钟、初中组5分钟、高中组5分钟、大学生组5分钟、中职组5分钟。
4.年龄组不可跳报和兼报(作品组除外,但乐曲应不同、且占用决赛名额。每位选手报名不得超过两组。)
5.各选手在报到时将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集中领队上交组委会。
6.市决赛聘请省专家来宁评审。
7.大学生组与大学生协奏曲组集中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音乐厅(新校区)选拔。
8. 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自理,并自行购买相关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带队人员交通费、伙食费回原单位报销。
9.为确保比赛安全工作,各地要确定1—2名带队人员,要制定安全预案。小学组的每位选手必须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
10. 各县(市、区)选拔赛可参照此规程进行。
11.比赛所用“吉奥诺”牌钢琴,由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提供。
1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3.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吉奥诺杯”宁德市首届青少年小提琴比赛规程
一、主办: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二、承办:宁德市音乐表演行业协会、 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宁德市小耳朵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三、协办: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
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10月21日;
2.报名时间: 10月8日前将参赛选手上报组委会
3.文艺汇演暨获奖音乐会时间:11月24日;
4.比赛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新校区)。
五、比赛分组
1.年龄组:
(1)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
(2)小学中年级组(3、4年级);
(3)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
(4)初中组;(5)高中组;(6)大学生组;(7) 中职组。
2.重奏组:(不限年龄2人及以上,凡含有弦乐多种形式均可。)
六、比赛注意事项
1.比赛选手应完整演奏全曲,摇铃终止演奏不影响成绩。
2.比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反复段落无需反复。
3.参赛者比赛顺序由组委会与领队以抽签方式确定。
4.违反比赛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者应根据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比赛结果将于该组比赛结束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4名,三等奖7名。
2.指导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指导教师是指近年来至少近三个月指导该选手的提琴教师)。
八、其他事项
1.名额分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学校,经过公开选拔每组选送1名选手参加市决赛。
2.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或片段(风格、体裁不限),限时、背谱演奏。
3.选手演奏时间:
(1)小学低年级组、小学中年级组演奏时间3-5分钟
(2)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演奏时间4-7分钟
(3)高中组、大学生组、重奏组演奏时间5-8分钟
4. 各选手报到时将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集中领队上交组委会。
5.年龄组不可跳报与兼报(重奏组除外)。
6.市决赛聘请省专家来宁评审。
7.选手曲目的钢琴伴奏自行解决。
8. 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自理,并自行购买相关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带队人员交通费、伙食费回原单位报销。
9.为确保比赛安全工作,各地要确定1—2名带队人员,要制定安全预案。小学组的每位选手必须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
10. 各县(市、区)选拔赛可参照本规程进行。
1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2.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为了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艺术交流平台,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促进我市钢琴和提琴艺术的普及和提高,进一步推动我市美育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0 月举办“吉奥诺杯”宁德市第三届青少年钢琴大赛暨首届青少年小提琴大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自愿原则,积极推荐有钢琴和提琴艺术特长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比赛。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
“吉奥诺杯”宁德市第三届青少年钢琴比赛规程
一、主办: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二、承办:宁德市音乐表演行业协会、 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宁德市小耳朵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三、协办: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10月28—29日;
2.报名时间: 10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上报组委会
3.文艺汇演暨获奖音乐会时间:11月24日;
4.比赛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音乐厅(新校区)。
五、比赛分组
1.年龄组:
(1)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
(2)小学中年级组(3、4年级);
(3)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
(4)初中组;(5)高中组;(6)大学生组;(7) 中职组;
(8)大学生协奏曲组。
2.作品组(不限年龄)
(1)拜厄组;(2)车尔尼练习曲599组;
(3)车尔尼练习曲849组;(4)车尔尼练习曲299组;
(5)莱蒙练习曲组;(6)巴赫初级钢琴曲组;
(7)巴赫二部创意曲组;
(8)小奏鸣曲组【克勒】(选择快板乐章);
(9)莫扎特钢琴奏鸣曲(选择快板乐章)。
六、注意事项
1.比赛选手应完整演奏全曲,摇铃终止演奏不影响成绩。
2.比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反复段落无需反复。
3.参赛者比赛顺序由组委会与领队以抽签方式确定。
4.违反比赛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者应根据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比赛结果将于该组比赛结束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4名,三等奖7名。
2.指导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指导教师是指近年来至少近三个月指导该选手的钢琴教师)。
八、其他事项
1.名额分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学校,经过公开选拔每组选送1名选手参加市决赛。
2.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体裁不限),限时、背谱演奏。
3.选手演奏时间: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3分钟、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4分钟、 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5分钟、初中组5分钟、高中组5分钟、大学生组5分钟、中职组5分钟。
4.年龄组不可跳报和兼报(作品组除外,但乐曲应不同、且占用决赛名额。每位选手报名不得超过两组。)
5.各选手在报到时将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集中领队上交组委会。
6.市决赛聘请省专家来宁评审。
7.大学生组与大学生协奏曲组集中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音乐厅(新校区)选拔。
8. 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自理,并自行购买相关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带队人员交通费、伙食费回原单位报销。
9.为确保比赛安全工作,各地要确定1—2名带队人员,要制定安全预案。小学组的每位选手必须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
10. 各县(市、区)选拔赛可参照此规程进行。
11.比赛所用“吉奥诺”牌钢琴,由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提供。
1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3.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吉奥诺杯”宁德市首届青少年小提琴比赛规程
一、主办: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
二、承办:宁德市音乐表演行业协会、 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宁德市小耳朵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三、协办:江苏威特诺乐器有限公司
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10月21日;
2.报名时间: 10月8日前将参赛选手上报组委会
3.文艺汇演暨获奖音乐会时间:11月24日;
4.比赛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新校区)。
五、比赛分组
1.年龄组:
(1)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
(2)小学中年级组(3、4年级);
(3)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
(4)初中组;(5)高中组;(6)大学生组;(7) 中职组。
2.重奏组:(不限年龄2人及以上,凡含有弦乐多种形式均可。)
六、比赛注意事项
1.比赛选手应完整演奏全曲,摇铃终止演奏不影响成绩。
2.比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反复段落无需反复。
3.参赛者比赛顺序由组委会与领队以抽签方式确定。
4.违反比赛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赛者应根据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比赛结果将于该组比赛结束后公布。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4名,三等奖7名。
2.指导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指导教师是指近年来至少近三个月指导该选手的提琴教师)。
八、其他事项
1.名额分配: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学校,经过公开选拔每组选送1名选手参加市决赛。
2.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或片段(风格、体裁不限),限时、背谱演奏。
3.选手演奏时间:
(1)小学低年级组、小学中年级组演奏时间3-5分钟
(2)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演奏时间4-7分钟
(3)高中组、大学生组、重奏组演奏时间5-8分钟
4. 各选手报到时将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集中领队上交组委会。
5.年龄组不可跳报与兼报(重奏组除外)。
6.市决赛聘请省专家来宁评审。
7.选手曲目的钢琴伴奏自行解决。
8. 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的交通、食宿自理,并自行购买相关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带队人员交通费、伙食费回原单位报销。
9.为确保比赛安全工作,各地要确定1—2名带队人员,要制定安全预案。小学组的每位选手必须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
10. 各县(市、区)选拔赛可参照本规程进行。
1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2.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