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都觉得林方是个怪人。
深居简出,不问世事,连皇帝换了一轮都不知道。每天都耷拉着脸,出门买两个馒头,三两青菜并一壶酒。也不跟人说话,也不干活儿。谁也不知道他的钱是哪儿来的,只是过段时间就会掏出一锭银子换零钱。开始大家还觉着新奇,后来也就淡然了。
脸长的还可以,背影看起来有几分清冷的孤傲。刚搬来时邻居家的小姑娘还偷偷地瞧过几次。后来见他不搭理人,也就算了。
林方,这名字就是人们唯一知道的关于这个人的事情了。
大家对他也有过那么几分猜想,不外乎“落第的秀才”“免职的官员”之类的。在村头榆树下蹲着聊天的大老爷们,一时半刻的就能编排出一场大戏。
但街坊们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觉得林方是个怪人。
因此,当隆庆五年的冬天,林方在买完东西后没有直接回家时,街坊们才会那么惊讶。
百无聊赖,所以去跟踪林方的王二说,林方在清湖旁边花一锭银子买了条船,然后大雪天的划进湖里去了。
清湖,大约是因为这湖清澈,所以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祖祖辈辈的这么叫着,也没人改过。不过,对于林方来说,这湖还有个别的名字。
其实街坊们猜的都不对,他既不是落第的秀才,也不是免职的官员。他是个连秀才都没考过的白丁。
每当林方听到街坊们编排他的故事的时候,也会感觉这事儿有点意思。他总是想,如果自己没有遇到那些事情的话,现在也应该是一个在榆树下蹲着聊天的大老爷们。
这些年每天在家里,他也只是打扫打扫卫生,发发呆,然后喂兔子。
哦,对了。
兔子。
兔子死了。
兔子就叫兔子。当林方第一次见到兔子的时候,它还不会走路。现在兔子又不会走路了。
说起来,在林方从她手里接过这只兔子的时候,他也真没想到这兔子能陪他六七年。
当时她说的什么来着?哦,对了。。“这兔子看着病怏怏的,你去找林大夫瞧瞧。诺,这一袋子银子你也捎着,记得顺道替我去凤祥斋取几把新打的簪子,顺道儿把钱付了。”
大约是这样吧,日子太久,林方也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那一贯的有些颐指气使的语气和漫不经心的眉眼,与那明知道林大夫和凤祥斋一个在城西一个在城东,却能随口的说出“顺道”两字的性子。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框,跳耀在她耳边坠的一串金叶子上,晃的人看不清。
她。
她是谁呢?一个娇俏的富家千金,一个艳丽的双八少女。一个见那打工的少年生的俏,就求着爹爹说要嫁的闺阁娇花。她是天生的贵女,本该有最好的东西,让天下人一起宠着。却只是草草入赘了个干活儿的短工。
“脸,脸有什么稀奇的?你就算去叫个兔子也比能他好看!”大夫人恨铁不成钢。
“兔子?”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次日,她就叫人从集市上买了一对兔子回来。雪白的皮毛倒是真好看。
林方过去常觉得自己跟那一对兔子同病相怜,不过是大小姐一时兴起弄来的玩物,并着几分叛逆的意思。他,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林子里被一户姓方的夫妇捡到,长大了就帮忙干农活,然后在农闲时打工挣钱。日后,娶一个村里的姑娘,生几个孩子。然后闲时蹲在村头的榆树下和大老爷们瞎侃,直到日暮时分回家吃饭。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
怎么就乱套了呢。
不知是给她捡起手帕时不慎搭上的手,还是抬头是突然对上的眼睛。掉在地上的汤婆子化开了一小片地上的冰。
如果她不是个千金小姐就好了。林方有时会如此想。
她是个除了有点大小姐脾气,其他时候都很好的人。偶尔与林方聊起他的家乡。听到“清湖”的时候她的眼睛都在发光,并自顾自的给另取了个“摩梭”的名号。
摩梭湖,这名字好听。
冬天的湖上很冷。林方拿了块白布,包着手里的兔子,葬进水里了。
抄家,灭门。
当林方从凤祥斋听到小姐最近并没有定过簪子后,就匆匆回了家。没想到,家已然变了模样。
他只敢远远地望了望,怀里抱着那只兔子,回头就跑走了。
躲回原来的村庄,几年过去大家已相见不相识。开始时,午夜梦回还会责怪自己懦弱。后来便也淡了。就像街坊们习惯他这个怪人。
兔子既然死了,他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冬天的摩梭湖上很冷。
街坊们再也没有见过林方这个怪人。
深居简出,不问世事,连皇帝换了一轮都不知道。每天都耷拉着脸,出门买两个馒头,三两青菜并一壶酒。也不跟人说话,也不干活儿。谁也不知道他的钱是哪儿来的,只是过段时间就会掏出一锭银子换零钱。开始大家还觉着新奇,后来也就淡然了。
脸长的还可以,背影看起来有几分清冷的孤傲。刚搬来时邻居家的小姑娘还偷偷地瞧过几次。后来见他不搭理人,也就算了。
林方,这名字就是人们唯一知道的关于这个人的事情了。
大家对他也有过那么几分猜想,不外乎“落第的秀才”“免职的官员”之类的。在村头榆树下蹲着聊天的大老爷们,一时半刻的就能编排出一场大戏。
但街坊们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并且觉得林方是个怪人。
因此,当隆庆五年的冬天,林方在买完东西后没有直接回家时,街坊们才会那么惊讶。
百无聊赖,所以去跟踪林方的王二说,林方在清湖旁边花一锭银子买了条船,然后大雪天的划进湖里去了。
清湖,大约是因为这湖清澈,所以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祖祖辈辈的这么叫着,也没人改过。不过,对于林方来说,这湖还有个别的名字。
其实街坊们猜的都不对,他既不是落第的秀才,也不是免职的官员。他是个连秀才都没考过的白丁。
每当林方听到街坊们编排他的故事的时候,也会感觉这事儿有点意思。他总是想,如果自己没有遇到那些事情的话,现在也应该是一个在榆树下蹲着聊天的大老爷们。
这些年每天在家里,他也只是打扫打扫卫生,发发呆,然后喂兔子。
哦,对了。
兔子。
兔子死了。
兔子就叫兔子。当林方第一次见到兔子的时候,它还不会走路。现在兔子又不会走路了。
说起来,在林方从她手里接过这只兔子的时候,他也真没想到这兔子能陪他六七年。
当时她说的什么来着?哦,对了。。“这兔子看着病怏怏的,你去找林大夫瞧瞧。诺,这一袋子银子你也捎着,记得顺道替我去凤祥斋取几把新打的簪子,顺道儿把钱付了。”
大约是这样吧,日子太久,林方也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那一贯的有些颐指气使的语气和漫不经心的眉眼,与那明知道林大夫和凤祥斋一个在城西一个在城东,却能随口的说出“顺道”两字的性子。阳光透过雕花的窗框,跳耀在她耳边坠的一串金叶子上,晃的人看不清。
她。
她是谁呢?一个娇俏的富家千金,一个艳丽的双八少女。一个见那打工的少年生的俏,就求着爹爹说要嫁的闺阁娇花。她是天生的贵女,本该有最好的东西,让天下人一起宠着。却只是草草入赘了个干活儿的短工。
“脸,脸有什么稀奇的?你就算去叫个兔子也比能他好看!”大夫人恨铁不成钢。
“兔子?”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次日,她就叫人从集市上买了一对兔子回来。雪白的皮毛倒是真好看。
林方过去常觉得自己跟那一对兔子同病相怜,不过是大小姐一时兴起弄来的玩物,并着几分叛逆的意思。他,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林子里被一户姓方的夫妇捡到,长大了就帮忙干农活,然后在农闲时打工挣钱。日后,娶一个村里的姑娘,生几个孩子。然后闲时蹲在村头的榆树下和大老爷们瞎侃,直到日暮时分回家吃饭。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
怎么就乱套了呢。
不知是给她捡起手帕时不慎搭上的手,还是抬头是突然对上的眼睛。掉在地上的汤婆子化开了一小片地上的冰。
如果她不是个千金小姐就好了。林方有时会如此想。
她是个除了有点大小姐脾气,其他时候都很好的人。偶尔与林方聊起他的家乡。听到“清湖”的时候她的眼睛都在发光,并自顾自的给另取了个“摩梭”的名号。
摩梭湖,这名字好听。
冬天的湖上很冷。林方拿了块白布,包着手里的兔子,葬进水里了。
抄家,灭门。
当林方从凤祥斋听到小姐最近并没有定过簪子后,就匆匆回了家。没想到,家已然变了模样。
他只敢远远地望了望,怀里抱着那只兔子,回头就跑走了。
躲回原来的村庄,几年过去大家已相见不相识。开始时,午夜梦回还会责怪自己懦弱。后来便也淡了。就像街坊们习惯他这个怪人。
兔子既然死了,他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冬天的摩梭湖上很冷。
街坊们再也没有见过林方这个怪人。